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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

2014-06-24 09:29来源:环保部网站关键词:污水处理污水处理厂水污染防治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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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污水处理的运行要求

5.1进水泵房的运行要求

5.1.1水泵的运行与进水水量的计量

a)污水厂应按照设计要求或实际进水量运行污水提升泵,不得擅自停运或减少运行台数,以收集并处理全部污水,实现满负荷运行;

b)污水厂应配备计量污水进水水量的计量装置,实现实时计量,统计日、月、年的计量数值,并符合CJJ60标准的规定;

c)污水厂应对水量计量装置做好维护与保养,保持正常、稳定的运行,并定期由具有资质的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校验。

5.1.2进水水质检测

a)污水厂应按照HJ/T372和HJ/T355的规定,在进水口安装进水连续采样装置和水质在线连续监测装置;

b)污水厂应按GB18918规定的污染指标和采样化验频率检测进水水质。

5.1.3进水水量水质运行异常的控制要求

当进水水量或水质发生异常情况并影响稳定达标排放时,运行单位或运营企业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及时调整污水处理运行参数,防止发生运行事故。

5.2生物反应池的运行要求

5.2.1一般要求

a)按照生物反应池系列池组的设置情况及运行方式,调节各池进水水量,均匀配水,并保持均匀的曝气、推流和搅拌;

b)根据生物反应池的出水水质要求、不同工艺流程的运行工况变化,调整并控制反应区的进水量、气水比、溶解氧(DO)和氧化还原电位(ORP)等工艺参数;

c)应确保潜水搅拌器、潜水推进器、鼓风机及曝气器或曝气机、回流污泥泵、剩余污泥泵、刮吸泥机、膜分离装置及高压泵等污水处理关键设备按工艺设计要求保持正常运转;

d)各池面应保持无浮渣,池壁应无附着物,走台上应无泡沫和浮渣溢出。

5.2.2活性污泥反应池的运行要求

a)应根据不同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艺的运行要求,对生物反应池的溶解氧进行有效控制;

b)活性污泥反应池应按工艺设计要求控制污泥负荷、污泥沉降比、混合液悬浮固体浓度(MLSS)和混合液挥发性悬浮固体浓度(MLVSS)、污泥回流比等运行参数,并根据水质水量、运行工况变化及环境影响等因素调整运行参数;

c)不同活性污泥法的生物反应池的运行参数控制应符合HJ576、HJ577、HJ578等相应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

5.2.3生物膜反应池的运行要求

a)生物膜反应池应重点控制进水水量和水质,使水力负荷与有机负荷相配合,维持生物膜活性和生物膜厚度;

b)生物膜反应池应按工艺设计要求控制池内的溶解氧浓度,使其分别达到厌氧、缺氧、好氧等运行工况;

c)生物膜反应池应按工艺设计要求控制水力停留时间、有机负荷、水力负荷和转盘转速(生物转盘工艺)、滤床(BAF工艺)反冲洗周期和反冲洗水量等运行参数;

d)生物膜反应池的运行参数控制应符合HJ2009、HJ2010、HJ2014等相应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

5.3深度处理过程的运行要求

5.3.1混凝反应池应按工艺设计要求和运行工况,控制流速、水位和水力停留时间,且运行参数控制应符合HJ2006的相关规定。

5.3.2过滤池应根据水头损失或过滤时间对滤床进行反冲洗,运行参数控制应符合HJ2008的相关规定。

5.3.3膜分离装置应按工艺设计要求定期自动进行化学清洗或物理清洗,使其保持稳定运行,运行参数控制应符合HJ579的相关规定。

5.3.4清水池运行时应设定运行水位的上、下限,并安装水位运行自动控制装置,清水池应设置杀菌消毒设备和水质化验取水口。

5.3.5清水池应防止储存的清水被污染,池顶部应密闭,杀菌消毒后应保持规定的余氯浓度,每天应进行水质检测化验。

5.4排放口的运行控制要求

5.4.1基本要求

a)污水厂排放口应规范化,排放口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应符合GB15562.1的相关规定;

b)排放口应安装污水厂出水在线连续监测装置,并符合HJ/T355的相关要求,运行记录应归档和保存;

c)运行单位应建立排放口维护管理制度,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维护管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转,运行记录齐全、真实;

d)污水厂应将在线连续监测装置产生的废液进行收集和处理,防止产生环境污染。

5.4.2水质检测化验的要求

a)排放口安装和运行的水质自动采样器应符合HJ/T372的相关规定;

b)污水厂应按照GB18918的规定进行污水厂出水的采样和水质检测。

5.5运行记录和数据统计

5.5.1污水厂应按照运行管理规定记录实时运行情况,记录的内容应包括:

a)进水和出水的水量计量数据、污水提升泵的运行参数、污水超越管的阀门开启状态等;

b)反应池、污泥回流泵的运行情况及进水水量、回流污泥量、供气量、污泥排放量、水温、溶解氧、混合液沉降比、混合液悬浮固体浓度(MLSS)和混合液挥发性悬浮固体浓度(MLVSS)等数据。

5.5.2污水厂应统计全厂耗电量(月、年的统计平均数值),分析耗电量与污水处理量(月、年的统计数值)的符合度。

5.5.3污水厂应按规定检测并记录进水和出水的水质指标,包括:化学需氧量(COD)、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悬浮物(SS)、pH、氨氮(以N计)、总氮(以N计)、总磷(以P计)和粪大肠菌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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