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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水规总院等10单位)

2014-06-26 09:23来源:审计署关键词:水力发电水规总院审计署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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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公务用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2013年,所属综合事业局5辆公务用车未统一调度管理,未登记行车记录;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向非定点维修单位支付车辆修理费1.95万元;长江水利委员会驻北京联络处和水科院占用企事业单位车辆13辆;

(2)2003年和2004年,所属综合事业局将购置的价值55.87万元的2辆公务用车,交由中国水利经济研究会和中国水利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无偿使用至今。

9.会议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2013年,部本级对8个三类会议进行了调整,未相应调整年度会议计划,涉及金额40.38万元;部本级和所属水利部人才资源开发中心、水规总院的7个会议未在定点饭店召开、支出58.01万元,其中3个会议在五星级饭店召开、支出17.53万元;

(2)2013年,所属水规总院在京外召开6个没有现场观摩内容的会议,涉及金额33.73万元,其中1个会议在风景名胜区召开、支出7.19万元;

(3)2013年,所属水科院等4家单位超标准列支、宴请与会人员及安排在京人员住宿等支出65.16万元;所属水规总院向其他单位转嫁会议费22.32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3年,所属科技推广中心、人才资源中心、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中心违规收费895.35万元,其中352.84万元是在已安排预算的情况下另行收取的。

2.2011年以来,所属灌排中心违规收费258.03万元(2013年54.56万元),其中162.83万元未纳入该单位法定账簿核算。

3.2013年,所属水科院将2203.04万元房屋出租收入,交由下属企业以物业费名义收取,作为业务收入。

4.2005年,所属水利部水库移民开发局将应由其作为出资人的3710万元资产转为下属单位的对外投资,该下属单位2013年从中取得利润分红款52.02万元。

5.2013年,所属水科院等4家单位未经批准出租房产,取得收入4024.37万元。

6.2013年,所属灌排中心和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的2家下属企业使用虚假票据报销,套取资金43.91万元。

7.2013年,所属水规总院7名副处级以上干部在所属企业兼职取酬95.6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预算编报问题,要求今后严格项目评审;对套取财政资金、扩大支出范围等问题,要求追回违规资金,归还原渠道;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委托无资质公司代理招标项目进行清查;对“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方面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等要求,杜绝转嫁摊派现象;对事业单位违规收费问题,要求分类清理,严格履行报批手续,追回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的资金;对使用虚假票据报销问题,要求追回违规资金并加强监管;对兼职取酬问题,要求退回违规所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水利部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项目申报评审,加强经营性收费管理,切实理顺事企关系,强化内部管理。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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