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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八家企业严重污染环境被三厅局联合约谈

2014-06-27 06:18来源:天山网作者:王涛关键词:违法排污停产整顿新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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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莎车县恒昌冶炼有限公司

(一)主要环境违法问题

1、该公司55kt/a电铅冶炼技改项目未完成环保竣工验收,仍在断断续续生产,生产期间存在擅自停用电铅精炼系统配套的尾气制酸设施的情况,导致污染物超标排放。

2、“未批先建”,该公司10万吨/年锌冶炼项目和4.5万吨/年废渣选铁项目,在未取得环评批复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其中4.5万吨/年废渣选铁项目已于2013年5月建成。

3、未按要求建成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

(二)整改要求

对“未批先建”项目立即停止违法建设,限期于2014年10月30日前完成环评;55kt/a电铅冶炼技改项目,未通过环保验收前,不得投入生产;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依法对其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查处,并将查处情况于2014年7月30日前报自治区环保厅。

三、首钢伊犁钢铁有限公司

(一)主要环境违法问题

1、未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以新带老”措施和建设防渗排水渠;12000立方米污水处理设施、烧结机脱硫设施、原料堆场防尘设施均未建设,擅自投入运行,污染物超标、超总量排放。

2、“未批先建”、“未验先投”,4台10平方米竖炉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建成并投入运行。

(二)整改要求

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在未完成环保“三同时”建设和取得环保部门批复前,不得投入生产;限期于2014年10月30日前完成4台10平方米竖炉环评;责成伊犁州环保局依法对其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查处,并将查处情况于2014年7月30日前报自治区环保厅。

四、昌吉市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一)主要环境违法问题

1、昌吉市兴隆热力有限公司(原新疆西部热力集团有限公司)燃煤工业锅炉改造工程未按照环评批复“以新带老”的要求拆除2台35吨锅炉,仍在使用。

2、煤场和渣场防尘等环保设施未建成,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

3、“未验先投”,未经环保部门同意,擅自投入运行,污染物超标、超总量排放。

(二)整改要求

限期于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2台35吨锅炉拆除工作和环保“三同时”建设,并于2014年12月30日完成竣工环保验收;责成昌吉州环保局依法对其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查处,并将查处情况于2014年7月30日前报自治区环保厅。

五、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

(一)主要环境违法问题

1、“未验先投”,该企业100万吨/年5.5米捣固焦化工程未经环保部门同意,擅自投入运行。

2、项目运行期间擅自停用酚氰废水处理设施,导致有害污染物未经处理超标排放。

(二)整改要求

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未完成环保“三同时”建设和取得环保部门批复前,企业不得投入试生产。责成阿克苏地区环保局依法对企业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查处,并将查处情况于2014年7月30日前报自治区环保厅。

原标题:新疆八家企业严重污染环境被三厅局联合约谈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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