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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源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4年度实施计划》

2014-07-09 09:08来源:万源市人民政府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水泥脱硝万源市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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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和调整。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烧区域,并向社会公布。禁燃区面积不低于建成区面积的80%。禁燃区内禁止燃烧原(散)煤、洗选煤、蜂窝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及各种可燃废物。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城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4.大力整治矿山扬尘。依法取缔城市周边非法采矿、采石和采砂企业,加强对高速公路、铁路两侧和城市周边矿山企业的扬尘治理和原有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在重污染天气采取限产限排等措施。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五)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

1.提升燃油品质。2014年底前,全市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各加油站不得供应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车用汽油和柴油。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行为。

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质监局、中国石油四川达州销售分公司万源片区、中石化万源石化公司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2.加速淘汰“黄标车”。2014年7月20日前制定分阶段淘汰污染严重的大型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时间表,采取“黄标车”限行禁行、限制“黄标车”转移登记,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规定、强化实施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等措施,加速“黄标车”淘汰。力争2014年底前,累计淘汰70%以上在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交运局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新、扩、改建项目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原标题: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源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4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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