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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源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4年度实施计划》

2014-07-09 09:08来源:万源市人民政府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水泥脱硝万源市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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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清理整顿违规项目。对未开工的违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准入条件、节能环保要求或相关手续不全的违规在建项目,一律停建。编制已有违规产能清理整顿方案,有序推进清理整顿工作。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七)严格节能环保准入

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健全重点行业准入条件。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行污染物1.5倍削减量替代。发改、经信、环保、住建、工商等部门建立联合准入机制,在重点行业立项、技改、环评、能评审批中,各司其职,严把节能环保准入关。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不得供电、供水。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安监局、市水务局、市工商局、市政府金融办、市供电局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八)着力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监管

1.深化秸秆综合利用。开展秸秆机械还田和秸秆腐熟还田,以秸秆养畜和沼气工程为纽带发展循环农业,推广秸秆作食用菌基质、菌渣作燃料的循环利用,推广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鼓励支持秸秆加工作建材、工业原料利用。力争到2014年底,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0%左右。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市畜牧食品局、市经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2.强化秸秆禁烧监管。严格奖惩措施,强化责任追究,以乡镇为单位,以高速公路、省道、油库粮库、电力设施、重要农产品产地、集中式水源地等敏感目标和地区为重点,划定秸秆禁烧重点区域。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加大对禁烧重点区域春、秋季秸秆禁烧关键期巡查频次,及时制止和查处秸秆焚烧行为。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原标题: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源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4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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