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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计划》

2014-07-14 13:27来源:河北省环保厅关键词:烟气脱硫大气污染防治燃煤锅炉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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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度工作任务

围绕调结构、治污染经济工作主旋律,着眼绿色崛起战略部署,在大气污染防治上强化标本兼治,多污染物协同治理。

(一)强化协同控制,减少多污染物排放.一是开展区域整治。深入开展重污染控制区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环境综合整治,加快燃烧小锅炉淘汰改造步伐,年底完成600台以上燃煤锅炉淘汰任务,集中供热锅炉煤改气改造面积0.3亿平方米;加强小型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做到提升改造一批、集约布局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关停并转一批.二是加强治污减排.加快钢铁、电力、水泥、石化等重点行业和燃煤锅炉脱硫脱硝及除尘改造,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减氨等污染防治工程,深化石化、医药、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2014年底前全部完成钢铁、电力、水泥、石化行业260台钢铁烧结机、81条水泥熟料生产线、172台电力燃煤机组、94条玻璃生产线的IC卡总量监控管理系统的安装,力争重点治污减排项目主体工程基本建设完毕。三是实施洁尘降烟.以铁路、高速公路两侧和城市周边地区露天矿山为重点,开展矿山环境治理攻坚行动,对46个距离铁路、高速公路和城市周边300米以内的矿山予以关闭,并完成环境恢复治理,对300米以外环保不达标的矿山停产整治。全面落实«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15条措施»,推动煤堆、料堆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及时洒水抑尘,年底各设区市、县级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分别不低于55%、47%。加强城市绿化,年底城市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不低于34%、38.3%、11.7平方米。深化农村污染治理,禁止秸秆焚烧,实施农业清洁生产示范工程、生物质能源利用工程、畜禽粪便能源化利用示范工程,降低氮源污染和农药污染。加快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严禁城区露天烧烤。

四是深化控车限车。优先在公交、电力、邮政、环卫、物流等公共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做好示范城市新能源汽车试点工作,2014年推广新能源公交车1395辆,其他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新能源车733辆,新增充电站44座、充电桩2250个。全年淘汰黄标车26.7万辆,年底前淘汰1999年底前和2006年底前注册登记的汽油、柴油机动车.研究制定车辆转入标准,落实黄标车禁(限)行规定,从2014年6月底起,全省所有县(市)城区和高速公路禁止黄标车通行;从2014年底起,所有建制镇城区禁止黄标车通行。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及船舶大气污染监管,推进以大型客运车、长途旅游车、重型运输卡车为重点的综合整治,开展大中型柴油车治理示范试点工作,加快机动车环境监控平台建设,5月底前完成第一轮全省机动车环检机构自查、市局排查和省厅抽查工作,10月底前完成石家庄、保定、廊坊、唐山、定州、辛集市环保检验机构简易工况法升级改造(其余市2015年3月底前完成),年底全省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率达70%.五是推进油气回收治理.加强油气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11月底前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和检测验收任务,2014年全省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在原油成品油码头开展油气回收治理。

(二)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一是坚定化解过剩产能.按照“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的思路,细化过剩产能化解方案,严禁审批钢铁冶炼、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分类处理在建违规项目,压减1500万吨粗钢、1000万吨水泥、1800万重量箱玻璃.二是有序淘汰落后产能.运用综合手段倒逼落后产能退出市场,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加快大电网覆盖范围内单机容量10万千瓦以下非热电联产燃煤机组淘汰步伐,推动20万千瓦以下非热电联产燃煤机组淘汰。三是积极发展新兴产业.推广先进节能环保装备和产品,扩大节能新能源汽车、光伏发电、地源热泵和新能源装备国内消费市场,有效推动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筛选实力强的30家企业、3个基地、5家园区列入节能环保骨干企业、基地和园区创建计划.抓好园区循环化改造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培育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

(三)严控煤炭消费,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制定下达2014年削减煤炭任务分解方案,落实到具体企业和项目,确保煤炭消费量比2012年净削减1500万吨。下力削减以钢铁、城市燃煤为重点的煤炭消费总量,推进城市气化工程,加快集中供热、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与供热计量改革和玻璃、陶瓷、炼油等企业(含自备燃煤机组)煤改气,实现煤改气6.4亿立方米、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71%、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1000万平方米的目标。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新建煤矿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加快现有煤矿改造建设煤炭洗选设施,年底原煤入洗率达68%;加强煤质监测和管理,禁止灰份高于16%、硫份高于1%的散煤销售,到年底完成800万吨散煤替代任务;加快型煤生产配送中心建设,2014年底前新增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中心不少于40家,11个设区市主城区及周边郊区民用农用煤炭全部实现型煤配送.加快清洁能源发展,增购外省电力100万千瓦,力争年底全省风电、光电、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分别达900万千瓦、70万千瓦、43万千瓦。

(四)严格环境准入,积极优化空间布局.一是加快企业提标改造。依据国家最新发布的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相应时限要求推进现有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提标改造工作。全面提高各行业、企业特别是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创建一批清洁生产标杆企业。二是从严环境准入。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完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前置条件的制度。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市和定州、辛集市新建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企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邢台、邯郸市在火电、钢铁、水泥行业参照重点控制城市进行管理。三是促进开发格局优化.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布局,严格控制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两高”行业项目。制定并实施位于城市主城区的重污染企业搬迁实施方案,推动石家庄钢铁、唐山丰南渤海钢铁集团等重污染企业有序搬迁。优化城市功能布局,控制城市规模,强化城市空间管制要求和绿地控制要求,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格局。

(五)突出重心下移,统筹城乡污染防治.一是强化散煤燃烧治理。以城中村、近郊县、平原县为重点,强化散煤燃烧管控,建立优质煤供应渠道和配送网络,取缔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各类储煤场、洗煤厂,加大对销售、使用劣质散煤打击力度.制定全省农村散煤替代方案,实施煤炭清洁利用、建筑节能、煤改气、煤改电、煤改地热、煤改轻烃气、煤改太阳能等工程,到2016年实现全省农村燃煤50%的替代目标.二是抓好重点县污染治理.以环首都、环省会县(市)为重点,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健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深化县域污染综合防治.三是治理城市及周边扬尘污染.以城区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强化裸露土地硬化、绿化、料堆遮挡等措施,综合整治各类扬尘,减轻城区及周边扬尘污染。

(六)加强环境监管,提高科学治污能力.一是开展大气科研攻关.组建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快灰霾重点实验室、气象与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建设,开展大气污染成因溯源、传输转化、来源解析等基础性研究,建立重点污染源清单,选取推广适用先进治理技术.推进人工消减雾霾试验研究和应用。指导各地开展大气污染源解析,逐个分析各设区市大气监测数据,提升治霾的科学性、针对性.二是强化环境监测能力。实行在线监测增点扩面,2014年底前重点企业实现在线监测全覆盖,全省第二批79个县(市、区)全部建成环境空气监测网。推进环境气象监测网建设,在全省重污染地区加密布设能见度自动监测站107个,在石家庄等重污染城市建设风廓线雷达、微波辐射计、边界层激光测风雷达、大气成份在线式离子监测仪、气溶胶激光雷达,加强气象参数等监测.三是创新环境监管模式.加快“智慧环保”建设,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新技术建设大气环境立体监测体系,构建覆盖全省的智能化生态环境执法监控平台,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省市县乡村网格化环境监管模式.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机构建设,建成省、市机动车环境监控平台并实现联网,推进环境监测、信息、应急、监察、宣教等能力标准化建设。四是严格环境执法监管.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零点行动”和“利剑斩污”行动,深化区域联防联控,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加强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建立环保、公安联勤联动机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七)抓好预警应急,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一是加强预警体系建设。深化环保、气象部门合作,完善会商机制和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加快环境空气监测网络和环境质量预测预报与评估制度建设,加强重污染天气过程趋势分析,在完成省级和石家庄、保定、邢台、邯郸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的基础上,2014年底前完成其他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建设任务。积极配合北京市,共同制定北京张家口2018-2022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二是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完善并向社会发布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细化重污染天气下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措施和强制性措施,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建立健全科学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程序,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制定并完善北京亚太经合组织会议空气质量保障方案,强化空气质量保障措施,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重污染天气.三是完善应急联动机制。根据不利气象条件和重污染天气预报,强化部门大气污染防控应急联动,形成部门互动、限行限产限排停课相结合的全方位应急联动格局。

原标题:河北省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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