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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通过一个多月的采访了解到,主管环境质量的环保部原则上主张对污染耕地进行修复治理,当然前提是先对耕地实施保护,防止新的污染发生。
但每亩高达10万元以上的治理成本由谁支付,以及当前技术能否真正治好两大难题,会对上述主张形成现实困扰。
直接主管耕地的农业部近年对耕地治理甚少发声。面对记者的询问,农业部方面以书面回函称,未来将对污染耕地进行分类管理,采取农艺措施、调整种植结构和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等办法。细看上述措施,其实很少涉及对污染耕地本身的实质修复。
一位接近农业部、环保部的专家告诉记者,农业部内的一些意见是倾向于管控土壤污染,而非治理。“即便环保部、农业部内部,其实也没形成各自的统一意见,国土、科技等部委也有各自的看法。”
污染耕地怎么办,不仅在部委间未达成共识,就是在科学界也有不同声音,且各有论据,难分高下。
部委分歧
2014年4月,国土部与环保部联合公布《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
根据公报,全国土壤总点位超标率为16.1%。其中,耕地超标率最高,超标点位高达19.4%。
耕地污染形势初步明了,中国相关部委下一步的重要工作之一,或许是相互沟通,就“污染耕地怎么办”亮明观点,深入讨论。
2013年12月8日,环保部生态司司长庄国泰在2013中国环保上市公司峰会上表示,土壤治理市场规模一旦打开,规模或达几十万亿元。
由环保部主管的《中国环境报》2014年3月刊文,进行了更为详细的测算。该文称,在中国受污染的约1.5亿亩耕地(注:该数字为上世纪90年代的官方预估数字)中,中重度污染耕地大体在5000万亩左右(同为旧的官方预估数字),仅修复这些耕地大约需要8万多亿元人民币。显然,庄国泰的表态是站在治理耕地污染的基础上。
然而,相较频频就土壤污染问题公开发声的环保部,主管耕地的农业部一直保持低调。但农业部有着自己的主张。据《株洲日报》报道,2014年5月26日,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湖南省副省长张硕辅、湖南省农业厅厅长刘宗林等,走访了茶陵县马江镇和平水镇的“万亩低镉水稻品种种植示范区”和“千亩酒用高粱种植示范区”。
张桃林等人此行,实际是为参加农业部在湖南株洲举办的“农业部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交流汇报会”。在这次汇报会上,来自农业部、中科院、中国农科院及湖南、江苏、广东等七省的专家介绍了各自解决农田重金属污染问题、防治镉污染的经验。
总结各地经验、探索耕地污染治理的“株洲模式”,正是该会议在株洲举办的重要原因。所谓“株洲模式”,即是将污染土地分类管控,划分为低度污染区、中度污染区和重度污染区,然后分别采取农艺措施调节、农作物种植全过程管控、换种农作物等措施。
细究“株洲模式”可发现,上述措施并不过多直接涉及对耕地本身污染的治理和修复,其思路是管控污染进入农作物或管控污染农作物不被人食用。
“株洲模式”还是农业部授意在湖南进行的试点项目的一部分。2014年4月,财政部、农业部对外宣布,将在2014年启动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综合治理工作,并在湖南长株潭地区率先启动试点。试点面积170万亩,计划3年-5年内实施。中央财政在2014年拨款11.5亿元,湖南财政亦相应投资。
青岛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副院长王凯荣认为,政府层面尚未对污染耕地的修复治理目标达成共识。到底是要将污染物从土壤中去除,使耕地得到“净化”,还是应当采取相对缓和的方法,将污染控制在允许范围,以保证农产品安全,各级主管部门之间分歧较大。
为何要修复
目前公众对污染土壤的关注,首先来自对人体健康的关注。近年搅动粮食市场的湖南“镉米”问题,就是因农产品受污染继而引发健康关注的典型。
2011年2月《镉米杀机》揭开“镉米”面纱后,“镉米”问题不断发酵。2013年上半年广东省公布大米镉超标批次名单,使“镉米”从传言变为现实,镉大米对人的身体健康影响的讨论正式进入决策者的视野。
“城市棕地”则更直接地显示了污染土壤对人体健康的威胁。在急速城镇扩张过程中,许多化工、农药厂等污染企业并未在搬迁时进行污染治理修复,这已造成问题。
2004年,北京宋家庄地铁工程建筑工地的三名工人在开挖深层土壤时,出现急性中毒事件。事后查明出事地点原为农药厂。北京、上海、武汉、南京等地也出现过污染场地造成人体健康损害案例,最终推动环保部门在近年出台针对场地污染的技术标准。
2014年4月,国土部与环保部在公布全国土壤污染调查公报的同时,列举了污染土壤的三大危害。首先是土壤污染会对农产品产量和品质的影响,这既表现在作物减产、质量受损、经济效益损失,更表现在“长期食用受污染的农产品可能严重危害身体健康”。
第二大危害是对人居环境安全的影响。住房、商用等建设用地土壤污染,可经口鼻摄入、皮肤接触等多种方式危害人体健康,未经治理直接开发建设的污染场地还会对人群造成长期危害。
第三大危害是对生态环境安全的威胁。土壤污染不仅会使土壤的正常功能受损,还可能发生转化迁移,继而进入地表水、地下水和大气环境,影响其他环境介质,威胁饮用水源。
多位专家提醒,在当前的中国,污染土壤对地下水和其他环境介质的威胁还没有得到决策者和公众的足够重视。现有治理修复项目,罕见对地下水的配套治理修复。然而,与地表水不同,地下水自净能力极低,一旦污染,修复更是艰难。
在美国,政府之所以对土壤污染的关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其可能影响地下水安全。
在美国超级基金的污染场地清单上,仍有大量污染地块闲置,这些地块要么受限于技术,要么受限于经费,暂时未做修复。但是,对于可能污染地下水的污染地块,即便暂不对土壤进行修复,也会先采取措施,切断从土壤到地下水的污染途径,并对地下水水质变化进行严格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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