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修复1亩地要花200年收入
在多位土壤学者看来,部委意见不统一并不奇怪,就连科学界也存在较大争论。一派学者坚持认为,污染耕地必须修复,否则会继续污染粮食,污染地下水、地表水,对环境和健康造成深远影响。
但持修复主张的学者面临两大尴尬难题,一是修复的技术并不成熟,二是成本高昂到社会难以接受。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在城市棕地修复上应用较为广泛的物理修复和化学修复方法——如化学氧化、电动分离、土壤淋洗固化稳定化、热处理等——均可应用到污染耕地修复。这些方法的特点是修复周期短、效果好,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即可完成修复,将耕地重新交付使用,但成本高昂。
修复周期相对较长、修复效率较低,但成本相对较低的生物和植物方法,是另一种选择。
所谓植物修复,是指利用植物忍耐和累积环境中污染物的特性,通过植物的生长来清除土壤环境中的污染物的修复方法。这一方法在国内最典型的应用,是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环境修复中心主任陈同斌研究员领导的团队,于2005年在广西环江县采用蜈蚣草等超富集植物对千亩污染土壤进行修复。这是目前中国乃至世界面积最大的土壤修复示范项目。
实现上述两个方案的前提是,要么有足够充裕的修复资金,要么有足够长的修复时间。
土壤修复到底需要花多少钱?要用多长时间才能完成?每个地块的情况各有不同,很难给出一致结论。但一些现成案例可供参考。
比如,伦敦2012年奥运会场土壤修复工程耗时两年,造价2亿英镑,采用土壤清洗、生物修复、固化/稳定化等修复方法,共修复了66万吨土壤,折合每立方米修复成本约3030英镑。
修复周期也需要考虑。上述修复方式均意味着污染耕地需要闲置多年,甚至在数十年内不得耕种。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日本富山县政府曾采用“客土法”对被镉污染的日本神通川流域约3700亩耕地进行修复。这一修复计划进行了30年,直至2010年才结束。国内报价显示,“客土法”的单亩修复报价约为30万元。
“中国不一定能接受客土法,没有钱来做。台湾的经验是用化学淋洗和土壤翻耕,但针对的是锌、铜等对人体健康不会带来很高效应的污染物。”在日本鹿儿岛大学农学部攻读博士期间对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多有研究的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研究员陈能场说。
即便中国有足够财力大规模推广“客土法”,中科院寒区旱区环境与工程研究所南仁忠等研究者也认为,“客土法”所采用的表土剥离、原址填埋、客土覆盖的工程方法,未将污染物从土壤中剥离或钝化,存在二次污染隐患,最终依旧是治标不治本。
近年来,国内一些科研机构或土壤修复企业,陆续发布了一些新型修复技术,如矿物修复、微生物修复、电动力学与渗透反应格栅联合技术等,一些机构也宣布应用上述技术已成功修复污染场地。
“总体来说,国内技术是比较缺的,产业链方面也不够通畅,但不排除局部的某些技术是有希望的。不要普遍乐观,但也不能普遍悲观。”陈同斌认为,“环江模式”所使用的植物修复方法,在山东济宁、云南会泽、湖南郴州、广东大宝山等地的推广效果不错,今后或许有大规模应用的潜力。
根据中国环境修复产业联盟秘书长高胜达的估算,视耕地污染轻重不同,每亩修复成本在几万元至十几万元浮动,1亩产粮耕地每年的净收益在500元左右。按每亩10万元的修复成本计算,将透支这片耕地未来200年的收益,投入产出比极低。
阻断更现实?
另一派观点则认为,既然修复困难、成本高昂、耗时又长,污染耕地能不能不修复?
持此种观点者不在少数。在“重金属污染耕地可防可治,稻米镉积累可控可调”的指导思想下,农业部于2014年初在湖南省长株潭地区启动了耕地污染修复治理试点工作。
这一试点将污染耕地分为三类,轻度污染耕地划分为达标生产区,采用“VIP”治理修复技术,即“低镉品种(variety)+合理灌溉(irrigation)+调节酸度(pH)”,希望实现“在污染的土地上生产出合格的大米”。
中度污染耕地划分为管控生产区,对作物的生长、种植、收购、储存等进行封闭管理,以防止不达标作物流入市场;重度污染耕地划分为作物替代种植区,改变种植结构,种植非直接食用、非口粮作物。
可明确的是,此次长株潭耕地污染修复治理试点方案中,除调节酸碱度可算作土壤改良工作,整体方案基本未涉及对污染耕地的修复工作。
湖南省此次的做法,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流行病与健康影响室尚琪研究员等环境健康学专家长期呼吁对镉污染耕地进行食物链阻断的观点不谋而合。尚琪认为,只要实施有效的镉阻断措施,即阻止新的镉米产生,切断镉污染进入人体的食物链通道,可将镉米风险降至最小。
但另一些学者表示不能赞同仅食物链阻断的办法,陈同斌即是反对者。“老百姓和政府现在有种错觉,认为农田污染了,可以不修复,只要不种吃的就没问题。但这个理念是错的。食物链阻断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即便不种吃的,污染还是没有消失,依旧会有健康问题。”陈同斌说。
他举例说,一项在湖南郴州某地砷污染事件发生后四年的跟踪研究显示,在事件后出生的幼儿,血液和头发中的砷含量依旧严重超标,而当地在污染事件后已变更水源,村民日常食用的食物从外地购入。
陈同斌也认为,污染修复的时间代价尚未纳入决策考量。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应当有的放矢,按照污染程度和污染内容,采用不同办法进行修复。
陈同斌建议针对污染耕地的风险区划设计修复治理规划,“能管控的先管控,能修复的先修复,不能修复的进行风险管理。”
记者在湖南采访时,湖南省当地一些接近政府的人士提出,中国的土壤污染标准和农作物食品标准过于严格,只要将标准稍稍放宽,土壤污染格局就会发生较大变化,污染情况不至于那么触目惊心。
但在湖南之外的多位土壤和环境健康专家看来,上述说法有些荒诞。“标准是按一套规范合理制定出来的,中国多数地方能做到,标准就是合理的。不能因为湖南一地就改标准。”一位受访的环境健康专家说。
谁担责,谁出钱
2011年起,国家财政在全国范围内陆续支持了一系列污染耕地修复试点项目。2014年4月启动的湖南长株潭地区污染耕地治理修复试点,更是创下一次性投资11.5亿元的中央预算记录。
数亿亩的污染耕地治理修复规模,国家能否承担得起,又是否应当由国家财政来承担?
业界估计,中国未来土壤修复市场将达到万亿元的规模。如果单靠中央和地方财政来为土壤修复市场埋单,国力无法承担。
针对历史遗留污染场地,特别是工业危废填埋场、露天化工废物倾倒场地和回收利用拆解场地,美国自1980年起,通过《超级基金法》等一系列法律,逐渐搭建起污染场地管理框架。
根据《超级基金法》,污染者需要为场地修复行动付费。针对责任方,超级基金建立了严格、连带和具有追溯力的法律责任。这意味着,不论潜在责任方是否实际参与或造成了场地污染,或污染行为在发生时是否违法,潜在责任方都需为场地污染负责。
当污染者暂时不明或资金无法立即到位时,超级基金由美国环境保护局先行支付修复费用,再通过诉讼等方式向责任方索回。所以,虽然超级基金看似由国家筹资来修复污染场地,其遵循的依旧是“污染者付费原则”。
早在2010年,世界银行就在其发布的《中国污染场地的修复与再开发的现状分析》中指出,中国在污染土地防治以及污染土地再开发方面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相关规范仅散见于一般性环境保护法规中,规定笼统,难以明确界定利益相关方之间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污染者责任机制缺失的状况至今仍未得到改变。财新记者获悉,立法者目前有意在《土壤污染防治法》中明确“污染者付费原则”,但立法进程仍在进行之中。
现在的中国与30多年前的美国面临着相似的问题。即便污染者付费原则被确定下来,许多“历史遗留”的污染耕地已难寻责任方。许多早年的污染企业,要么倒闭,要么产权发生更迭,已很难追寻。这其中,又有不少已负债累累的老牌国有企业,追究污染责任与国家财政支付修复资金,更像是左口袋掏右口袋,责任难分。
“政府本来想亲力亲为解决好这些事情,但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并没能把行事规则建立起来。”高胜达说,这看起来像是政府在做工作,但实际上也是变相的不负责任,“如果政府不能建立起防火墙,不能解除未来继续发生污染的可能性,继续任由这些事情发生,政府只能一直兜底。”
政策虽不清晰,资本已经行动。根据此前发布的《全国土壤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期间,用于全国污染土壤修复的中央财政资金将达300亿元。此后短短两三年内,宣称从事土壤修复业务的新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出现。
多位研究者指出,土壤修复无疑需加大投资,但在顶层设计、商业模式、融资模式和工程技术路线规范不明确的情况下,光靠加大投资并不能解决问题。
“土壤污染严重,中央说要解决,公众也盼望解决,但是怎么解决?现在管理方式、修复方式等都缺乏经验,政府、公众、专家、市场等各方面都还没准备好,就突然来了一场战役。”高胜达说。
“这里还有个风险,土壤污染光修复土不行,上游的污染源是否将继续排污?如果污染源继续排污,是不是要继续修复?”他认为,当务之急是对污染耕地进行“新老划断”。对于历史遗留污染,暂时找不到污染者的,可以借鉴“超级基金”,由国家掏钱进行修复;对于仍在排放的企业,国家应当设立更严格的排放、监管、验收标准,严防新增污染。如果不能用严刑峻法规范现有生产企业的排污行为,威胁耕地健康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依旧高悬。
陈同斌等学者赞同“新老划断”观点,认为这是当前现实可行的一条道路。
值得期待的是,3月18日,环保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该计划目前已上报国务院,环保部称年内可以向社会发布。
据当天的会议报道,计划提出,依法推进土壤环境保护,坚决切断各类土壤污染源,实施农用地分级管理和建设用地分类管控以及土壤修复工程。该计划的目标是,到2020年,中国农用地土壤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土壤污染恶化趋势得到遏制。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日前,十堰市政府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详情如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
2025年6月5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2024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公告显示,2024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上升,重污染天数比例下降,地表水环境质量继续改善,重点流域水质进一步改善,管辖海域海水水质基本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重金属含量整体呈下降趋势,土
5月29日,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关于征集《2025年山东省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目录》的通知。通知指出,可参加申报的绿色低碳技术领域及技术类型有水治理技术、大气治理技术、碳减排技术、土壤及地下水风险管控与修复技术、固废利用处置技术、海洋生态治理技术、清洁生产技术、环境监
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环土壤〔2024〕80号),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起草了《浙江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浙江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加强土壤污染源头
全球新能源产业进入高速增长期,但政策不确定性、技术迭代加速、国际竞争加剧等因素导致法律风险频发。近年来,全球新能源产业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然而,行业高速发展背后暗藏多重法律风险。(作者:莫泰京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新能源行业法律风险白皮书——合规挑战与应对策略目录一、行业趋势
4月27日,国务院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报告指出,2024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指标均顺利完成年度目标,好于“十四五”规划目标时序进度要求,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连续4年超90%。2025年将持续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生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4月27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2025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通知》,申报范围包含大气、水、土壤修复、固废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处置等技术装备。技术类别分为研发、应用、推广类。详情如下: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2025年国家鼓励发展的
为规范排污许可管理,强化固定污染源监管,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4月17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安徽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规程(征求意见稿),具体内容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安徽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规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排污许可
4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近日组织开展2025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推荐工作。将聚焦工业领域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要求,强化创新驱动,突破环保装备关键核心技术工艺以及配套零部件、材料、药剂等领域的技术瓶颈,加强先进适用环保装备在冶金、
日前,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天津市2025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共1371家。详情如下:关于发布天津市2025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告按照《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7号)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噪
近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布2025年郑州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共900家,涵盖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污染监管、环境风险管控等。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郑州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各开发区、区县(市)分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生态环
2025年5月29日,安徽海螺环保集团与宝武集团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在上海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宝武环科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汪震,海螺环保党委书记、总经理、汪纯健出席签约仪式。签约仪式前,双方就深化合作、推进产业协同发展进行了深度交流。双方表示,将以此互访为契机,增强高层互动交流,充
日前,泰达城发集团所属天津泰达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成功竞得津滨开(挂)G2025-6号宗地。该地块将用于建设再生水厂,标志着天津经开区在推动水资源循环利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方面迈出重要一步。该项目位于经开区西区,总建筑面积19045.06平方米,建成后,将有效弥补区域水资源循环利用短板,显著降低企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5月19日,上海市发改委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501号提案进行答复,下一步,上海市将加快构建绿色甲醇自主经济型全产业链。一是加大科技研发力度,为高产、低碳的生物质燃料种植提供技术保障,持续攻关培育能提供绿色甲醇原料的作物以及耐盐碱的作物。二是做好生物燃料种植基地的
中国电建集团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简称“电建环境公司”)是中国电建集团为进一步整合环保工程领域咨询、设计、技术、投资、施工和品牌资源而成立的专业化平台公司,旨在将公司打造成系统化、集成化、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的一站式环保服务提供商。电建环境公司作为中国电建集团旗下专业平台公司,具备“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15日,中国电建围绕安徽再生能源战略和绿能强省目标,服务地方绿色转型发展。“十四五”时期,承担安徽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划全部任务,规划装机总容量达1080万千瓦,参与80%以上抽蓄电站的设计、施工及机电安装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电建作为国资央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
5月12日,杰瑞新能源再生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瑞再生循环)与中化环境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环境)在中化环境总部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双方将在环境治理、资源再生两大领域协同发力,整合技术、产业与资本优势,共同探索“双碳”目标下的绿色发展新模式,为可持续发展事业注入强劲动力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4月27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2025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通知》,申报范围包含大气、水、土壤修复、固废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处置等技术装备。技术类别分为研发、应用、推广类。详情如下: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2025年国家鼓励发展的
10大海外展团,22个国家与地区的2,279家知名企业参展接待全球72个国家的90,571名专业观众,国际观众增幅56%全国10个省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团莅临,行业旗舰地位稳固亚洲环保旗舰大展——2025第26届中国环博会于4月23日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落下帷幕。本届展会汇聚了来自22个国家与地区的2,279家企业参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4月16日,远达环保公告,国家电投旗下上市公司远达环保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中国电力、湘投国际合计持有的五凌电力100%股权以及广西公司持有的长洲水电64.93%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
近日,永清环保成功中标深圳玉龙填埋场库底土稳定化处理设备运维服务(含设备)采购项目。凭借在土壤修复领域深耕多年所积累的技术实力与丰富的项目经验,此次中标无疑为公司进一步拓展区域环保市场奠定了坚实基础。位于深圳罗湖的玉龙填埋场环境修复工程是全国最大的环境修复项目。在同类项目中占据“
4月15日,博世科公告,近日,公司的全资孙公司RemedXRemediationServiceInc.(简称“瑞美达克”)与某大型油气公司签订了《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服务合同》,合同预估总价约为2.74亿元—2.96亿元(具体金额因业主商业信息需要保密),项目实施地点为加拿大阿尔伯塔省境内。
盛夏午后,阳光不燥。武汉市东湖高新区红旗湖“清水绿岸,鱼翔浅底”。这个经过启动修复的水体生态修复项目,在微生物作用下,经过几场细雨的滋润,已经宛若生机盎然的“热带丛林”。无独有偶,在芜湖市江东水生态公园,通过以微生物为中心所建的生态稳定塘,水中水草摇曳、藻荇交横。近年来,看似不起
日前,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吉林油田乾安采油厂历史遗留石油烃污染土壤微生物修复治理工程招标公告。详情如下:吉林油田乾安采油厂历史遗留石油烃污染土壤微生物修复治理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LYT-ZBZX-2022-FW-05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项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生态环境部等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提出到2025年,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技术水平明显提升,一批制约行业发展的关键短板技术装备取得突破,高效低碳环保技术装备产品供给能力显著提升,充分满足重大环境治理需求。行业综合
生物修复技术在石油污染治理中的应用研究进展摘要:通过研究不同类型生物修复技术的修复原理和应用特点,对比在土壤石油污染和海洋石油污染环境中的修复效果,旨在更好地了解生物修复技术,并对今后的研究重点进行展望。1石油污染石油工业的快速发展,一方面大力推动了世界经济的进步,而另一方面,石
环境污染对生态系统及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威胁。近年来,许多学者研究发现内生菌联合植物修复体系对修复自然环境中的重金属和有机物具有巨大的潜力。本文主要从内生菌联合植物进行污染修复的机理和应用两方面入手,介绍了内生菌接种宿主植物根、茎、叶部的几种方法及定殖的检测方法,总结了污染土壤中内生菌在植物组织内的定殖动态,以及内生菌-植物联合体系强化有机物污染和重金属污染修复效果的应用,并从内生菌调节生长因子、生物固氮和溶磷、在宿主植物体内的共代谢有机物、产生特异性酶降解有机物、提升植物对重金属抗性和降低重金属毒性几个方面解释了内生菌和植物的联合修复机理。
地下水循环井(GroundwaterCirculationWell,GCW)作为一种原位修复技术近年来引起了广泛关注。该技术可以耦合吹脱、空气注入、气相抽提、生物修复和化学氧化等多种修复技术,有望实现轻非水相液体(LNAPL)、重非水相液体(DNAPL)及部分无机物的同步去除。
如何有效的治理镉污染土壤,修复生态环境,是人类高度关注的环境问题之一。植物-微生物联合修复充分发挥了植物修复和微生物修复各自优势、弥补不足,提高了土壤重金属污染的修复效率,在治理重金属污染土壤方面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近日,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织山东省科学院生态研究所(山东省科学院中日友好生物技术研究中心)等单位起草的《石油污染土壤微生物修复技术规范》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
钒污染土壤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存在危害,已成为土壤修复领域关注的热点之一。选取科学合理的修复方法对钒污染土壤进行精准治理十分必要。生物修复技术是钒污染土壤绿色可持续治理的重要发展方向,具有操作简便、环境友好、成本低廉、修复效率较高等优势。本文从植物、动物、微生物单一及联合修复的角度,综述了近年来钒污染土壤生物修复的研究进展,探讨了影响钒污染土壤生物修复效果的主要因素,总结了现阶段的研究不足,并对未来研究方向进行了展望,以期为钒污染土壤生物修复技术的总结与发展应用提供科学依据与理论参考。
生态保护与修复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近年来,都昌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实施“生态牌”发展战略,坚决落实环保问题整改,扎实推进垃圾非法填埋点生态修复,全力保护好鄱阳湖“一湖清水”,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
近年来,都昌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实施“生态牌”发展战略,坚决落实环保问题整改,扎实推进垃圾非法填埋点生态修复,全力保护好鄱阳湖“一湖清水”,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