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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2014年版)》发布

2014-07-28 08:4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能源项目电网工程燃煤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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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境外投资

中方投资10亿美元及以上项目,或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前款规定之外的境外投资项目均实行备案制,其中中央管理企业投资的项目,以及地方企业投资3亿美元及以上项目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地方企业投资3亿美元以下项目报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事项,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由商务部核准;其他情形的,中央管理企业报商务部备案,地方企业报市政府备案。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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