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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系整体上市提速 逐步将火电及水电业务资产注入

2014-07-31 09:05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国电集团国电电力发电业务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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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今天发布《关于进一步解决与国电电力同业竞争问题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中表明中国国电将继续坚持整体上市战略,继续将国电电力作为常规发电业务整合平台,逐步将火电及水电业务(以下简称“发电业务”,2不包括中国国电除国电电力以外其他控股上市公司的相关资产、业务及权益,且不包括区域常规发电上市公司所在区域的相关资产、业务及权益)资产注入国电电力。在将发电业务资产注入国电电力的过程中,中国国电在发电业务项目开发、资本运作、资产并购等方面优先支持国电电力,即中国国电及控股子公司(不含中国国电除国电电力外其他直接控股上市公司,且不包括区域常规发电上市公司所在区域的相关资产、业务及权益)在转让现有发电业务资产、权益及开发、收购、投资新的发电业务项目时,国电电力具有优先选择权。

以下为公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和大连证监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电电力”)的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电”)对2010年4月出具的《关于解决与国电电力同业竞争问题有关事项的函》相关内容重新做出承诺,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中国国电坚持整体上市战略,将国电电力打造为中国国电常规发电业务整合平台

中国国电将继续坚持整体上市战略,继续将国电电力作为常规发电业务整合平台,逐步将火电及水电业务(以下简称“发电业务”,2不包括中国国电除国电电力以外其他控股上市公司的相关资产、业务及权益,且不包括区域常规发电上市公司所在区域的相关资产、业务及权益)资产注入国电电力。

在将发电业务资产注入国电电力的过程中,中国国电在发电业务项目开发、资本运作、资产并购等方面优先支持国电电力,即中国国电及控股子公司(不含中国国电除国电电力外其他直接控股上市公司,且不包括区域常规发电上市公司所在区域的相关资产、业务及权益)在转让现有发电业务资产、权益及开发、收购、投资新的发电业务项目时,国电电力具有优先选择权。

二、资产注入方式及注入时间

在将发电业务资产注入国电电力的方式上,中国国电将按照有利于解决同业竞争的原则,原则上以省(或区域)为单位,将同一省内(或区域内)的相关资产及人员注入国电电力。具体操作方案将根据中国国电资产状况、资本市场认可程度,积极稳步推进。中国国电将在每年财务决算后,对非上市发电业务资产是否符合注入条件进行核查,并进行披露。

中国国电将在发电业务资产满足资产注入条件后三年内,完成向国电电力注资的工作。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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