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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管理办法》近日印发

2014-08-01 13:57来源:中国证劵报关键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财政补贴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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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管理办法》近日印发。天津市财政与中央财政按照1:1比例,对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在天津销售的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以及纯电动专用车给予补贴,补贴额度最高达到11.4万元。补贴资金直接拨付汽车生产企业,消费者按销售价格扣减补贴后的差额支付车款。与此同时,新能源汽车还能享受不限购、直接上牌照的便利。

值得注意的是,各种类型新能源车的补贴额度呈逐年递减的态势。以续驶里程≥25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为例,2013年至2015年天津市补贴标准分别为6万元、5.7万元和5.4万元。

此外,国家将于9月份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政策,以及消费者使用新能源汽车全免车船税、使用节约能源型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的一系列刺激政策,加上政府扶持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提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将逐渐见效。到2015年底,天津市将推广应用1.2万辆新能源汽车,其中推广私人使用新能源汽车500辆;建设66个充换电站,6700个充电桩,其中在住宅小区建设500个充电桩。

原标题:《天津市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管理办法》近日印发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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