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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环保厅7月份公布3个火电项目环评、验收函(全文)

2014-08-05 09:50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热电联产燃煤机组电力项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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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环竣验〔2014〕47 号

关于大唐绍兴江滨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函

浙江大唐国际绍兴江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浙江大唐国际绍兴江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请示》(绍兴热电〔2014〕12 号)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验收监测报告、环境监理报告等材料以及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现场检查意见,经研究,现将验收意见函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区南部工业园区。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大唐绍兴江滨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浙环建〔2011〕111 号),项目批复建设内容为:2 台300MW-F 级燃气-蒸气联合循环供热机组(设计出力2×390MW),每套联合循环机组配余热锅炉、抽凝式汽机和发电机组,并配套建设相应的辅助设施、贮运设施、环保设施、公用工程等。实际建设2 台452MW等级F 级燃机内容基本相同(省环保厅复函同意),其余建设内容同环评批复,属整体验收。针对启动锅炉、烟囱参数等变化内容,已委托环评单位编制了环境影响补充分析。

二、省环境监测中心编制的《大唐绍兴江滨天然气热电联产

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修正稿)及浙江环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大唐绍兴江滨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环境监理总结报告》(修改稿)表明:

(一)废水

废水总排放口 pH 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动植物油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浓度均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43-2010)中B 等级标准限值要求。

(二)废气

废气排放口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林格曼黑度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要求。

(三)噪声

东、西和北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南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 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项目主要有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工业固废为水预处理污泥、燃气轮机空气过滤系统产生的少量滤渣等,试生产期间,尚未产生工业固废,如产生与生活垃圾一并交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处置。

(五)总量控制

本项目化学需氧量及氨氮外排环境量、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排放量均符合环评批复总量控制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

本项目落实了环评批复中环境应急工作相关要求,编制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已在上虞市环保局备案。

三、本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提出的主要环保措施,原则同意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投入正式运行。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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