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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国企功与过

2014-08-05 13:12来源:《国企》杂志作者:鲁宁关键词:混合所有制中石化煤炭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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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奠基石

最近的数月间,随着央企和地方国企“混改”方案陆续出台,“混改”进程开始启动,尤其是社会各界开始对中央坚定不移推进“混改”的战略深意逐步有所领悟之后,由部分学界人士及部分媒体人士一度竭力贩卖的“因为国企不行了,才企图通过‘混改”再行圈钱救国企”的荒唐言论已逼近于破产。就此,这两类人当然很不甘心。于是在互联网上,一个被西方学者推崇了半个多世纪的“辅助性原则”,作为被这些人新引进的舶来品大肆炒作。其司马昭之心,依然是试图干扰已经启程的“混改”。

“辅助性原则”由德国学者最早提出,后被西方自由派学者推崇和曲解为一项在行政许可领域处理国家与个人关系的所谓根本原则。该原则鼓吹:“凡是个人能独立承担的事务,政府当任由个人自负其责;只有个人无能为力的事务,政府才能有限介入;而在公权力内部,只有下级政府无能力独立承担时,上级政府才能对下级政府提供辅助性帮助。”

从改善市场与社会行政管理方式的角度,“辅助性原则”是不是具有实践合理性是可以在学理层面探讨的。但在中国,引入并大肆宣扬“辅助性原则”的那些所谓精英们,醉翁之意不在酒,而是借此鼓吹“凡市场能做的,政府就不能干预。凡私企能做的,国企不但不能涉足,而且必须全身而退。若此论在逻辑上能够成立,那么国企就压根不该搞不伦不类之“混改”,而是必须一步到位实行私有化。

鼓吹国企必须私有化的所谓国内精英们,自以为很聪明。他们还对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故意进行曲解,企图以此否定国企同样拥有配置市场资源的“制度权利”的合理性和必然性。

若对三中全会《决定》做科学精准全面的解读,不难发现,市场只是资源配置手段,政府才是市场调控的主体,国企是市场的客观存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中流砥柱,三者处于市场的不同层次,岂可只突出其一而不及其余?进一步阐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不假,但起不到全部作用。强调政府宏观调控和国企在市场中的中流砥柱地位,既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优势的内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精华所在。由是,国内某些所谓精英们故意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篡改成无条件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继而自以为高明的引出“去国企化”之谬论,其实与他们先前鼓吹的“去政府化”如出一辙。

市场绝非万能,存在天然缺陷。没有调控的市场经济比没有市场更为可怕。远的不说,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已说明了一切。私企和私人资本若引导得当,当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组成部分,但国企和国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奠基部分。就此,别人也许可以稀里湖涂,各级党委与政府务必永远保持足够的政治清醒;1200万国企人和万余国企高管队伍,必须保持足够的自信和定力!

原标题:直面国企功与过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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