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紫金矿业污染案件,经媒体曝光之后,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紫金矿业位于福建上杭县的紫金山铜矿湿法厂发生污水渗漏事故,9100立方米废水外渗引发福建汀江流域污染,造成沿江上杭、永定鱼类大面积死亡和水质污染。此后,被判罚三千万。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我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也为此付出了沉重的环境污染代价。许多工业城市和地区的环境污染严重,曾经的青山绿水不同程度上受到排污的影响,水资源危机、海洋污染等现象已经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在这一背景下,如何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环境,治理污染,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中国社会能否可持续发展?我们能够给子孙后代留下什么样的环境?这些我们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在人们解决基本温饱问题之后,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生态环境的要求也日益提高。我们要建设的和谐社会,应当是一个环境友好型的社会。
环境污染的问题始终难以有效解决,在很大程度是因为违法成本过低。紫金矿业不过是众多的环境治理困局中一例而已。在此以前,广西左江“4˙10”特大水污染民事赔偿案、震惊全国的“3˙2”沱江特大污染事故,都因处罚数额过低而广受诟病。
对于环境污染的治理,首先应当看到的是,过多地依赖行政手段来解决这一问题,已经被实践证明是行不通的。一方面,行政处罚并非以损害后果作为确定处罚数额的依据,甚至某些处罚与损害后果并无直接的关联。行政机关也会受其能力所限,难以对有关损害后果进行准确认定。因此,处罚的结果大多远远低于污染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如果某些地方官员从追求地方利益、部门利益考虑,或者受政绩观限制,只要能够追求财政收入或GDP持续增长,就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即使出现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也能大事化小。而在罚款数额过低的情况下,以罚代赔,其必然导致的结果是污染企业的违法成本过低,根本无法形成对违法者的有效制裁和惩罚。另一方面,行政处罚的制度并不能够为环境污染受害人提供充分的保障。实践中,通过行政处罚所获得的款项是国有财产,应上交国库,而环境污染的受害人并没有因此获得补偿。因此,行政罚款并不能给环境污染中的受害人以有效的救济。这既不利于保护受害人,且不能通过利益机制,有效地调动受害人主张权利的积极性。环境保护不仅是政府的责任,公众责亦有责任。国外在环保方面特别强调“公共参与”,而“公共参与”的一个重要机制就是通过损害赔偿来鼓励受害人的积极参与。实际上政府的公共行政资源是有限的,仅仅依靠政府来监管很难担当起环境保护的重任。实践已经证明,单纯依靠行政罚款的方式来保护环境、治理污染,是行不通的。应当改变一种思路和方式,损害赔偿的机制也是一种治理环境的可行的方式。
其次,在环境污染案件诉讼到法院后,损害赔偿认定机制的不足,是造成目前环境违法成本低的另一个原因。应当承认,“损害赔偿”相对于行政处罚具有明显的优越性。从公共参与的层面来看,受害人的请求可以对潜在的环境污染主体形成一种压力,且通过这种方式能够对受害人提供必要的救济,也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维护受害人的权益。但问题在于,是否损害仅仅限于直接受害人的损失?这是一个需要认真讨论的话题。紫金矿业案和其他类似案件的处理,都反映了这一问题。就环境污染而言,其损害可以说有两个部分:一是直接受害人的损失,如渔民鱼虾死亡的损害,周边居民饮水困难的损害等;二是生态环境的破坏,通常土地或河流在受到污染后,常常需要几十年、上百年的时间才能恢复,且治理的费用往往数额巨大。然而,在实践中,法院在作出赔偿时,多数仅仅只考虑前一部分直接损害,而忽略对后一部分非直接损害的赔偿,这也是造成目前损害赔偿过低的主要原因。的确,法院准确认定另一部分损失是有困难的,且法律上对此种非直接损害的认定依据与标准也不充足。这绝不能成为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不予赔偿的理由。
然而,我认为,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应当加大力度,解决赔偿力度不足的问题。赔偿应当与损害相一致,使受害人恢复到损害发生前的状态,这是千百年来自然法上的通行准则,违法者应该对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将其生产成本内部化,这既是效率的要求,也符合公平正义的原则。在治理环境污染时,普遍存在企业违法成本低的问题,而所谓违法成本低,就是因为行为人造成了很大的损害且从致害行为中获取了极大的利益,但仅支付极为有限的赔偿。例如一系列环境污染赔偿案件中仅仅只是考虑直接受害人的损失,且这些损失是极为有限的,更何况在这些案件中受害人经常会遇到损害举证困难的状况,而使其实际获得的赔偿与其请求大打折扣。同时,也并未将对生态环境的赔偿计算进去,而这一块的损害比给受害人直接造成的损失要大很多。这种损失主要就是对生态的治理和恢复的费用。如果对此不加赔偿,将产生成本外部化,其结果是导致公众承担了这部分成本,生产者无需提高生产效率即可获得较大收益。生态环境本身是一种公共利益,破坏生态环境其实损害的是公共利益。环境污染之所以在法律上被称为公害,就是因为其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这种公害,即便受害人没有提出赔偿的请求,国家有关机关也应当介入。必要时,国家可以作为侵权受害人而向侵害人提出请求。最近在康菲石油渤海污染案中,国家海洋局出面寻求赔偿开了一个很好的先河。
加大环境污染的赔偿力度,确实有可能会遇到企业因无力承担而破产的困境。尤其是在发生大规模生态破坏的情况下,单个企业难以承担巨额的恢复重建费用。因此,需要通过建立环境保险机制,来预防此种风险。由于环境污染常常造成大规模侵权,即造成众多的直接受害人的损害,在保险之外,还应建立社会救助机制,向受害人提供有效的救济。此外,环境污染侵害的不仅仅是私权,还侵害了公共利益,所以有必要考虑设立公益诉讼机制。在实践中确实有一些污染受害人可能基于各种原因并没有主动提起诉讼。有的受害人虽然遭受了损害,但有可能与企业有利益关系不愿意进行诉讼。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公益诉讼来追究污染行为人的责任。公益诉讼的提起人可以是有关环保部门、检察机关,也可以是有关环境保护组织和团体。公益诉讼的设立也将会为遏制环境污染提供一个有力的保障。
紫金矿业污染案件给我们带来的启示是,在运用法律手段治理环境污染的过程中,不能因循旧例,而应适应环保的需要,不断寻找新的方式方法。这就是说,我们应当从过去单纯依赖行政罚款逐步转化到注重损害赔偿,从过去仅赔偿受害人直接损失到逐步地增加对生态损害的赔偿,从单一的侵权损害赔偿转向多元化的救济机制,建立侵权赔偿、责任保险、社会救助基金相互协调、互为补充的多元化救济机制,多管齐下,以综合、有力的手段形成强有力的环境保护体制。
我们要建设的国家,应当是山清水秀、空气清新、蓝天白云、绿树成荫的美丽国家。我们要建设的小康社会,应当是环境友好、人与自然充分和谐的社会。为了保护好环境,为子孙后代留下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必须要加大损害赔偿的力度,以充分补偿损害,同时有效制止和预防可能发生的潜在环境损害。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近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带领部核安全总工程师、办公厅主任田为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徐必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司长任勇,西北督察局局长邓志耕等一行赴白河县调研废弃硫铁矿污染治理工作。省政府副省长钟洪江,省政府副秘书长吴聪聪,省生态环境厅主要负责同志及有关负责同志
2022年5月,海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文昌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工作,文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主要领导表示要与督察组同向发力,共同推动文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与文昌市共同核查发现,珠溪河流域污染治理工作进展缓慢,傍河养殖污染严重,日常监管不够到位,部分控源截污工
导言:最近在伦敦举行的世界水技术峰会代表们获知,净零碳排放目标可以提高水业效率。开启净零碳排放的未来资深水专家表示,净零碳排放目标可以提高自来水公司业务效率。在今年于伦敦泰晤士河畔举行的世界水技术峰会(WorldWaterTechSummit)上,英国水务公司(AnglianWater)碳中和负责人DavidRiley告诉30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着力推动海洋开发方式向循环利用型转变。要下决心采取措施,全力遏制海洋生态环境不断恶化趋势,让我国海洋生态环境有一个明显改观,让人民群众吃上绿色、安全、放心的海产品,享受到碧海蓝天、洁净沙滩。2021年12月,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南通市开展督察发现,启东市对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放任企业在岸滩长期非法倾倒、填埋固体废弃物,暗红色污水直排入海。
自来水烧开,会偶尔会看到一层薄薄的白色漂浮物。白色漂浮物是不是说明水质不好?是不是会对身体健康产生危害?
5月26日,万家寨水务控股集团党委班子成员陈耳东、李俊刚、曹志刚,与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臧新军一行,就进一步深化银企务实合作、开创山西治水兴水新局面举行工作会谈并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辽宁省沈阳市水质污染补偿资金2018年为3743万元、2019年为3077万元、2020年上半年为1030万元,鞍山市2018年为6857万元、2019年为4007万元、2020年上半年仅为530万元……翻开辽宁省“2018、2019、2020年水质污染补偿资金核定情况表”,记者的最大感受是,近3年来,辽宁省9成以上地级市的补偿资金额度呈
最近杭州湖埠村水体污染事件在网络上受到了诸多关注。据杭州水务官网报道,7月26日下午,杭州市水务集团陆续接到西湖区湖埠村村民反映自来水有异味。接报后,水务集团立即派出工作人员赶赴现场查勘,确认自来水存有异味,随即开展排查工作,初步查明,此事件为双浦易腐垃圾处置点内部违规操作造成污水
黄河流域是中华文明的发祥地,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带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区域,自古有“黄河宁,天下平”之说。2019年9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郑州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如何高效推进黄河流域生态文明建
导读:海太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新增废水处理设施采购工程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新增废水处理设施采购工程品目货物/专用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水质污染防治设备采购单位海太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19年05月23日20:2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05月24日
摘要:在首轮地下水污染调查的基础上,以地下水环境问题为导向,以服务地方需求为目的,创新探地雷达技术在含水层水质调查中的应用,升级了野外调查和现场测试系统,开发了代表性样品及监测井优化布置、地下水有机污染现场调查等关键技术,助力珠三角松散含水层水质综合调查。珠三角地区城市化和工业化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河源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发布,举报奖励遵循“一案一奖”原则。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全文如下:各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各科室、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领域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制定了《河源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自2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2月24日,博罗县建工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林志强,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由博罗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实控人为博罗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市政
1月9日,贵州省政府印发《贵州省服务“六大产业基地”建设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措施》。文件要求,大力提升研发设计、数智赋能、现代物流、现代金融、节能环保、人力资源等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专业化、社会化、综合性服务能力。文件还提出,持续加大节能环保服务供给。详情如下: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作出部分修改,详情如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为了保证法律、行政法规在我省的有效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适应我省高质量发展需要,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湖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经由2024年11月29日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条例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山塘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湖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4年11月29日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权益,推进生态文明建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11月8日发布《湖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一审修改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条例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山塘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湖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一审修改稿)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为了保护和改善水生态环
近日,葛洲坝(英德)水务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市政设施管理,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天然水收集与分配,建设工程施工。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宁波水清景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英德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同持股。北极星水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面完成工业噪声、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管理,基本完成海洋工程排污许可管理;制修订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等一批排污许可技术规范;完成全国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生态环境统计与排污许可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下称“三部门”)联合印发《办理污染环境犯罪案件证据指引》(下称《指引》)。《指引》通过条目化的证据清单,引导公安机关规范、高效取证,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审查重点和方向,不断提升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办案质效。《指引》指出,办理污
为规范上海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活动,提高企业防范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降低突发环境事件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相关文件要求,制定了《上海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试行办法》,上海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国家金融监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河源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发布,举报奖励遵循“一案一奖”原则。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全文如下:各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各科室、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领域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制定了《河源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自2
3月12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标准规定了纺织工业的水污染物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规定了纺织工业企业、纺织生产设施以及纺织工业污水集中处理产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标准适用于现有纺织工业企业和纺织生产设施的水污
近日,经三明市政府同意,三明市发改委发布《2025年度市重点项目名单》,共安排重点项目353个,总投资1914.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22.7亿元。入选项目涵盖农林水利、交通、能源、城乡建设与生态环保、工业、服务业、社会事业七大领域。其中城建环保有明溪县胡坊镇生态环境治理与农林产业融合发展等35个项
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消息:经河北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2个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于3月10日至4月3日分别对石家庄市、邢台市开展第三轮第四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河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公告根据工作安排,河北省第一生态环境
泰安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任务(序号五十三)已完成整改,根据《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鲁环督改办〔2022〕8号)要求,现将任务整改情况进行公示。一、整改任务环境风险隐患突出。山东省涉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非法填埋倾倒案件仍呈高发态势。潍坊昌邑市2011年
近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3年湖北省生态环境统计公报》。详情如下:2023年湖北省生态环境统计公报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湖北省依法组织对2023年度排放源年报数据进行调查,依据《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4〕11号),现将2023年湖北省生态环境统计数据公布如下。一、统计范围2023年
2025年3月8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北大厅举行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二场“部长通道”集中采访活动,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参加并回答媒体记者提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黄部长您好,这些年来,大家有一个明显的感受,就是天更蓝了、水更清了,我们身边的环境越来越好了。我想请问黄部长,去年的环保
3月6日,山东日照市东港区涛雒镇海洋生态保护与渔业融合发展EOD项目EPC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本项目采用“生态治理+产业开发”EOD开发模式,主要实施5个子项目,生态治理部分主要实施涛雒镇域河道生态修复项目、海水养殖尾水集中处理项目。计划投资额:约284500.00万元。公告如下:日照市东港区涛雒镇海洋
3月5日,据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厅领导”一栏更新显示,王有利任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王有利,男,汉族,1973年6月生,吉林通榆人,1996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历任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副主任,吉林省环境保护厅环境影响评价处处长,吉林省环境保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4日,生态环境部公开征求关于规范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原料、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意见。其中提出,符合要求的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可自由进口。
3月5日9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总理李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介绍,一年来,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强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深入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荒漠化、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