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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燃煤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2014-08-06 09:24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燃煤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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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河北省环境保护厅获悉, 关于征求河北省《燃煤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附件1、附件2内容如下: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支撑,改善空气质量,我厅组织编制了河北省《燃煤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标准》。该标准是我厅列入2013年河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项目,项目编号JH201306。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4年8月15日前反馈我厅或标准编制单位。逾期不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周 旌 0311-89253328

省环保厅科技处 李红彦 0311-87801297(兼传真)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06号

邮 编:050051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燃煤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3、《燃煤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7月29日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国土资源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各设区市环保局,定州、辛集市环保局

(厅内征求:环监局、督查中心、固管中心、评估中心、宣教中心、信息中心、交易服务中心、应急中心、省环科院、省环保产业协会、环科会、环保联合会、办公室、人事处、规财处、政法处、总量处、环评处、监测处、机动车处、污防处、大气处、水处、自然处、农村处、辐射处)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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