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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环保数据造假:污水偷排为何能永远达标

2014-08-06 09:58来源:半月谈作者:张涛 刘宝森 马姝瑞 杨丁淼关键词:污水偷排环保数据监测数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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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和设备运营商的合作完全是市场化运作,环保部门的职责是对其运行维护进行监管。”虢鹏说,运营商为排污企业服务,后者又背负沉重的治污成本,这种利益牵连下的市场化运作难免会产生猫腻。“让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相当于自戴手铐,谁愿意自己铐住自己呢?”

安徽合肥工业大学水环境治理专家汪家权说,现在第三方监测营运机构多采取一年一承包的形式。首先,如果不与污染企业合作的话,年包的订单可能就没有了;其次,虚假数据可以凭空产生,而真实负责任的数据则需要派人常驻监督、定期抽检、投入试纸、试剂等。采用虚假数据可以节约第三方监测营运机构的成本,本来一年包5家企业,这样一来,一年可以包10家,当然也有造假动力了。

不过,法律对在线监测处罚的“模糊”,以及环保部门的“温柔”执法,是企业监测数据造假的根本原因。

全国人大代表朱良玉道出了其中的“秘密”:“环保数据是地方政府的形象,是领导干部的‘脸面’,环保部门的数据不好看,那不等于往地方领导干部脸上抹黑吗?在一些地方,环保数据要由当地领导点头才能公布,而不是环保局局长说了算,真实的数据已成为不敢见光的秘密。”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公众的感受与环保数据总是相距甚远。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为“安全”起见,一些地方环保部门积极配合污染企业,在购买监测设备时让技术人员“做手脚”。如此,数据造假已无需人工操作,而实现了“自动化生产”,即便被发现了,也可以推卸责任,归咎于设备。

一些地方的“无底线”招商,也助长了企业的排污行为。记者在宁夏采访时了解到,有些市县政府除了给进驻企业开出土地、税收等优惠条件外,甚至连企业环评都免除,直接替企业承担治污费。

“打假”须下猛药,让污染“晒”在阳光下

受访专家认为,让企业“晒”出污染真相,首先还要从立法上加大对涉事企业的经济处罚力度,降低环境犯罪的入罪门槛。

当前,亟须强化执法力度,落实监管职责。汪家权认为,于明年1月1日实施的新环保法,其中按日计罚将是一个强有力的措施,会对违规污染企业形成更有力的威慑。但关键还要看这些法律能否落到实处,比如天数的计算、单日处罚金额的确定等,都要有严格的执法依据和标准,确保新法不会导致新的“寻租”空间产生。

推动污染数据实时公开,让被视为“商业机密”的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化。虢鹏认为,了解执法部门是否落实法律规定,要靠数据的实时公开。信息公开既方便公众查询,又将企业排污情况包括数据质量情况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便于发动社会公众监督企业治污减排。当前,应尽快督促尚未进行实时公开监测信息的地方开展此项工作,同时完善公开内容,结合各种社会组织的监测数据,让公众享有充分的信息知情权。

采用科技手段打假。针对企业造假行为越来越隐蔽、技术含量越来越高等情况,各地环保部门应该组织研发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动态管控系统,以“技术创新”反制“技术造假”,建立一套防治作弊、很难造假的监管系统。

建立企业诚信体系,特别是第三方监测行业的“准入制”、“黑名单制”,提高违法成本。专家表示,堵住环保数据造假的漏洞不是一日之功,需要多方配合。当前,可以结合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诚信体系,对出现造假行为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相关责任人,都计入其“诚信档案”。

同时,对环保监测数据的造假,不能停留在只处罚污染企业的层面,协助造假的第三方监测运营机构也要承担连带责任。一次造假,立即清出行业,巨大的造假风险将迫使任何一方都不敢越雷池一步。

原标题:聚焦环保数据造假:污水偷排为何能永远达标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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