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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环保数据造假:污水偷排为何能永远达标

2014-08-06 09:58来源:半月谈作者:张涛 刘宝森 马姝瑞 杨丁淼关键词:污水偷排环保数据监测数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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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手段亟待提高,“李鬼数据”影响恶劣

安徽省环保厅监察局负责人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属于精密仪器,并由专业人员进行软件操控,对现场执法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基层执法人员一时无法适应。一是执法人员自动监控专业素质不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工作需要;二是自动监控设施产品和运行维护企业入行门槛低,人员流动性大、责任感不强;三是自动监控工作范围广,涉及环保部门内多个机构,职能分散,不易形成高效运作机制。

准确有效的监控数据是环境管理和环保考核的基础和依据,排污企业在环保监测数据上弄虚作假,不仅影响排污费征收,使企业不法排污行为逃脱处罚,还会给政府制定总量减排计划带来误差,影响政府推动环境治理的力度。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和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说,火电企业是二氧化硫的主要排放行业,为提高火电企业脱硫的积极性,国家对安装并正常运行脱硫装置的燃煤电厂进行电价补贴,以弥补脱硫成本增支。一个60万千瓦的机组,国家给予的补贴每年大概为4000万元至5000万元。不少发电厂拿到脱硫电价补贴之后不好好运行脱硫设备,出现白天装置运行正常,晚上关闭环保装置的情况,把钱省下来自己拿了,这种行为非常恶劣。

环保专家、蓝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李兴峰说,企业利用各种手段对监测数据动手脚,造成很多地方环保数据看上去很“靓丽”,环境恶化却是不争的事实,对此社会议论纷纷,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环保数据造假,最直接的危害就是影响社会公平,容易助长不良社会风气滋生;其次,从生态方面而言,企业利用环保数据造假可以规避环保部门的执法检查,超标排污,破坏当地的生态系统;第三,影响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核算核查工作,不利于环保部门掌握污染物真实排放情况,对环保基础数据的收集、统计、应用,以及政府有关决策等均产生负面影响。

斩断“假数据”背后的利益链

“假数据”背后暴露出当前我国在环保领域仍然存在诸多薄弱环节,特别是其中已经形成的利益链条值得警惕,亟待进一步加强监管,堵住环保监测漏洞。

监测数据造假代价小,形成污染利益链

一位环保专家表示,按照现行法律,对企业违规排污一般处以三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限期整改。这样的处罚力度太小,根本达不到对违规企业的警示和教育作用。而只要不被发现,污染企业可以骗取国家补贴、少缴排污费、规避处罚,获得的利益是巨大的。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执法局局长虢鹏说,污染企业将环保设施停运1天省下的钱大大超出1年罚款的费用。以水为例,化工企业污水处理费用每吨一般都超过5元,复杂的污水处理价格达到每吨几十元,再加上废气处理,一个规模企业每日治污费高达十几万元,企业进行在线监测数据造假的动力可想而知。更何况设备是人造的,自动化也是由人操控的,排污企业和环保设备运营商又是市场化合作关系,造假几乎不存在任何障碍。

虢鹏说,现行环保法没有具体针对在线监测的条款,执法部门一般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或水污染防治法对排污企业进行罚款。对于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造假的处罚,目前仅在2009年出台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中提到:“责任环保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不少环保部门负责人坦言,企业和地方环保执法人员“躲猫猫”现象严重,一些大的企业是地方利税大户,排污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一条连带企业、环保部门甚至地方政府的利益链,环保部门也往往拿企业没办法。

“事实上,我们也很少看到有企业和环保部门责任人因监测数据造假被追究问责。”山东省环保厅厅长张波表示,过去对一些企业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也无非就是责令其改正,罚的数额也不是太大。下一步环保部门将不仅实施罚款,还要追究具体人的法律责任,有望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起到有力震慑。

企业和环保设备运营商同流合污,地方保护助长风气

半月谈记者了解到,在线监测设备生产运营商的资质需先通过环保部审批,再经地方环保部门审核招标后,由排污企业自行选择与其合作。

原标题:聚焦环保数据造假:污水偷排为何能永远达标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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