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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火电企业环保数据未达标:白天运行 晚上关环保装置

2014-08-06 14:54来源:半月谈作者:张涛 刘宝森 马姝瑞 杨丁淼 赵倩关键词:火电企业五大电力火电环保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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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数据造假代价小,形成污染利益链

一位环保专家表示,按照现行法律,对企业违规排污一般处以三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限期整改。这样的处罚力度太小,根本达不到对违规企业的警示和教育作用。而只要不被发现,污染企业可以骗取国家补贴、少缴排污费、规避处罚,获得的利益是巨大的。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执法局局长虢鹏说,污染企业将环保设施停运1天省下的钱大大超出1年罚款的费用。以水为例,化工企业污水处理费用每吨一般都超过5元,复杂的污水处理价格达到每吨几十元,再加上废气处理,一个规模企业每日治污费高达十几万元,企业进行在线监测数据造假的动力可想而知。更何况设备是人造的,自动化也是由人操控的,排污企业和环保设备运营商又是市场化合作关系,造假几乎不存在任何障碍。

虢鹏说,现行环保法没有具体针对在线监测的条款,执法部门一般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或水污染防治法对排污企业进行罚款。对于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造假的处罚,目前仅在2009年出台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中提到:“责任环保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不少环保部门负责人坦言,企业和地方环保执法人员“躲猫猫”现象严重,一些大的企业是地方利税大户,排污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一条连带企业、环保部门甚至地方政府的利益链,环保部门也往往拿企业没办法。

“事实上,我们也很少看到有企业和环保部门责任人因监测数据造假被追究问责。”山东省环保厅厅长张波表示,过去对一些企业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也无非就是责令其改正,罚的数额也不是太大。下一步环保部门将不仅实施罚款,还要追究具体人的法律责任,有望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起到有力震慑。

企业和环保设备运营商同流合污,地方保护助长风气

半月谈记者了解到,在线监测设备生产运营商的资质需先通过环保部审批,再经地方环保部门审核招标后,由排污企业自行选择与其合作。

“企业和设备运营商的合作完全是市场化运作,环保部门的职责是对其运行维护进行监管。”虢鹏说,运营商为排污企业服务,后者又背负沉重的治污成本,这种利益牵连下的市场化运作难免会产生猫腻。“让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相当于自戴手铐,谁愿意自己铐住自己呢?”

安徽合肥工业大学水环境治理专家汪家权说,现在第三方监测营运机构多采取一年一承包的形式。首先,如果不与污染企业合作的话,年包的订单可能就没有了;其次,虚假数据可以凭空产生,而真实负责任的数据则需要派人常驻监督、定期抽检、投入试纸、试剂等。采用虚假数据可以节约第三方监测营运机构的成本,本来一年包5家企业,这样一来,一年可以包10家,当然也有造假动力了。

原标题:聚焦环保数据造假:污水偷排为何能永远达标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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