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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的通知》:严控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全文)

2014-08-28 13:40来源:南阳市人民政府关键词:燃煤发电清洁能源火力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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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河南省南阳市下发关于印发南阳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的通知,以下为通知全文: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南阳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5月12日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2014〕3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加快推进全国生态文明试点市建设为统领,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减少灰霾天气为目标,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治理为突破口,突出抓好工业排放、扬尘、能源结构、汽车尾气等关键环节,综合整治大气污染,推动经济发展转型,为建设大美南阳、活力南阳、幸福南阳提供坚实的环境支撑。

二、目标任务

到2017年,市中心城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比2012年下降15%以上,细颗粒物(PM2.5)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市、县城区及重点区域优良天数逐年提高,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使全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三、主要措施

(一)优化产业发展结构,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

1.严控“两高”(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全市不再新增水泥、铁合金、钢铁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并严格控制电石、耐火材料、铸(锻)造等“两高”行业项目。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实施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境空气质量达不到国家二级标准且在限定期内得不到改善的区域,从严审批该区域新增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以环境容量定项目,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建高耗能工业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必须选用一级能效产品。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提供土地,不得发放生产、安全、排污许可证,不得提供贷款、供电、供水等生产条件。认真清理“两高”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准开工;正在建设的,停止建设。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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