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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必须强我“命门”

2014-10-10 13:09来源:《国企》杂志作者:昆仑岩关键词:混合所有制国企改革中电投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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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制度必须加强与完善

不能把国企改革等同于发展混合所有制,一刀切、刮风式地搞“一混了之”。我国国企基础不同,经营领域、职能、规模、安全性等方面特点也不同,应当从实际出发,科学定位,把改革重点放在完善国有企业制度上。混合制只是一种形式和手段,并不是改革目的本身,“为混合而混合”的傻事干不得。国企改革具有决定意义的关键,是要按照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实现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包括建立健全公有制经济价值观体系、全民所有权制度和委托代理制度、国有企业法人治理制度、激励约束制度等,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体制机制和法律法规安排,以利在此框架内更好协调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的长远发展壮大提供制度保证。这是一个根本性、战略性的改革要求。

实现这样一个符合中国实际的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建设目标,就不能简单搬用西方模式,必须坚持走自己的路。这些年国企管理暴露出的种种问题,很大程度上正是企业改制过程中食洋不化、机制脱节带来的后遗症。如国企高管腐败,乃至企业财产权流失,在传统的国企管理制度下很难发生,而改制后如“火山喷发”,且无法自束,说明完全听命资本控制的企业法人治理制度不是万能的,存在高度集权而制约乏力的缺陷。当年中国的“两参一改三结合”,那是在世界发达国家都得到认可和推广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并非不适应市场经济运行,而我们自己“洗澡水连孩子一起泼了”。必须考虑把加强党的领导、职工民主管理监督等社会主义企业优良传统,有机纳入国企法人治理制度之中。中国国企应当有这样的“制度自信”,在继承中创新,在改革中完善,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在中国经济强盛发展的过程中去影响世界,显示强大生命力。

国企必须承担好社会责任

习总书记是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共产党执政和社会主义政权的经济基础相统一的高度,来全面定位我国国企的“重要支柱”作用的;要求国企通过改革,能够更好地“担当社会责任”。这是改革成功的一个综合性标志。

国企承担着占主体地位的公有制经济责任和制度责任,是代表全民利益最重要的市场主体,是国民经济的主要基础和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正因为这样,就绝不能要求国企在改革中主动退出效益好的一般竞争性行业,搞“靓女先嫁”,干“赔本买卖”。相反,应要求国企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参与市场竞争,在竞争中增强活力,实现资产运营优质高效和保值增值,提高给国家财政的贡献水平。统计表明,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2012年国企户数占比已降至5.19%,资产占比已降至40.62%,主营收入占比已降至16.37%,而私企皆占大头;但向国家缴纳的税金及附加比例中,国企占70.3%,私企仅占13.0%。按照国务院要求,国企年上缴税利要提高至30%,这是应该的。但是,如果一面要国企为国家财政多做贡献,一面又要国企“见好就让”,退出见效快、盈利高的竞争领域,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国企是引领科技创新、实现国家经济腾飞和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主力军,应对世界经济风险和支撑国家经济战略发展大局,也主要靠国企来承担。近年以央企为主的大型国企,积极融入全球化竞争,形成自身的核心技术和品牌影响力,成为中国经济走向世界的“国家队”。例如,堪称奇迹的中国高铁,以其全球领先的桥梁架设、隧道技术、轨道铺设等技术和长距离、大网络建设运营经验,开始全面走向国际市场。国家电网公司已在菲律宾和巴西等国家形成了技术、管理和品牌形象等优势,带动了我国电工装备出口,成为我国高技术产业“走出去”的重要力量。中电投集团上海电力成功进驻日本,投资建设的第一座太阳能电站竣工投产,成为中国电力打入发达国家的典范。中钢集团企业相继自主研发了高速钢轧辊等10余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新产品,实现了由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的跨越。中国化工集团旗下杭州水处理中心开创的膜法海水淡化技术,已将海水淡化成本从10元/吨降到5元/吨,实实在在为海岛居民生活用水提供了保障,并成功将我大型海水淡化装备推入中东市场。中国煤科也成功签署了第一个海外井工矿EPC总承包项目合同,为在乌兹别克斯坦乃至中亚国家煤炭领域全面深入合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其他一些国企承担的公共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建设和高科技产业发展,如卫星通信导航、载人航天、绕月探测、载人深潜、大飞机制造等重大项目,投入巨大,周期较长,一旦见效,对整个经济社会发挥的作用力和对国际竞争产生的影响力非同小可。中国由“经济大国”变为“经济强国”,希望寄托于国企;而美国等西方垄断资本财团公开宣称,中国国企是“最大威胁”。正因为如此,我们的国企特别是大型骨干企业在改革中,一定要强化责任担当,既不能盲目对外转让股权而沦为外国资本的附庸,也不能盲目拆分股权而自伤元气,必须做强拳头企业的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当好发展国民经济和参与国际竞争的中流砥柱。

原标题:国企改革必须强我“命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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