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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必须强我“命门”

2014-10-10 13:09来源:《国企》杂志作者:昆仑岩关键词:混合所有制国企改革中电投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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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发展混合所有制,即使按照“增量发展原则”向社会融资扩股,也要对原有国企资产如实评估。决不允许用价值低估吸引私资外资进入,致使国有股权稀释,变相流失国有资产。按照市场规则,企业增资的定价基础不仅是评估净资产,还要考虑营利能力、成长性和社会影响力,进行综合评估,若只按帐面净资产必然价值低估。如华为公司2010年总资产和净资产分别为1789.83亿元和693.99亿元,净利润为247.18亿元,业内众多专业人士保守估计公司估值至少在8000亿以上。今年中信国安(000839,股吧)集团先行混合改制,引起媒体和民众质疑:让四家名不见经传的私营企业合起来仅以约56.6亿元现金入资,就获得了这家合并资产总额826.35亿元、合并净资产近155亿元,旗下还控股两家市值分别为133亿元、37亿元的A股上市公司的大型国企近80%的股权,其资产评估如何解释?给社会的印象可不就是,以超低估值引进私资,稀释了国有持股,涉嫌变相贱卖国有资产,让私人资本以小吞大,一夜暴利。

国企推行职工持股改革试点,同样必须坚持“增量原则”,可以鼓励职工自己掏钱买股增资,但不能把现有的国资股权内部瓜分、折价送股。所谓“股权激励”,只能解读为职工投资持股作为一种调动积极性的手段,而决不允许拿全民所有的股权当“奖金”、送“大礼”,变公产为私产。这是违宪腐败行为。

“改革关键是公开透明”。要有效防止借改革化公为私谋暴利,就必须破除“神秘主义”,让改革在“玻璃罩”里运作。特别是改革的方案细则、国企资产评估方法和结果、交易办法和交易价格等必须向社会公开;股权交易必须在资本市场上公开竞价,不允许搞私下交易。凡是暗箱操作,其中必有猫腻。只有国企改革的每一项每一环都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才能让黑腐行为无处藏匿。中央应派出国企改革巡视检查小组,到各地监督国企改革实施全过程,广泛听取群众反映,坚决制止和查办改革过程中的违宪违法腐败行为,对国企改革成效进行验收评估和公开反馈,让全国人民放心。

原标题:国企改革必须强我“命门”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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