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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方案(2014-2015年)》印发

2014-10-11 09:44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秸秆焚烧秸秆发电秸秆综合利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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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好落实。有关地区要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协调机制,将本地区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按年度逐级分解到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并与各地人民政府签署秸秆综合利用目标任务完成承诺书,加强督促检查。抓紧落实2014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切块支持的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建成、早日投产,提高秸秆综合利用能力。

(四)严格监管。有关地区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执法主体和责任人,组织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加大秸秆禁烧执法力度,完善秸秆禁烧的相关政策措施。尤其对机场周边、高速公路沿线、铁路重要干线等地区,重点开展执法检查,发现秸秆焚烧行为的要责令立即停止,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教育或处罚;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导致人员伤亡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五)强化宣传。有关地区要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方面的宣传培训,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及焚烧的危害,做到家喻户晓,发挥新闻媒体对秸秆综合利用的舆论引导和焚烧的监督作用,对秸秆焚烧现象曝光。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等知识的科普宣传,用实际效果引导、教育农民群众转变观念,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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