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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4年天然气迎峰度冬工作的通知》(全文)

2014-10-22 13:2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天然气发电天然气供应能源局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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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减少损耗和自用。供气企业在生产运输环节,要进一步优化阀室门站、压缩机日常运行,有效降低损耗。同时,压减油气田自用和系统内化肥、化工、液化等生产用气,努力增加管道气外供量。

(六)稳定管道气进口。中石油要加强与中亚资源国家的衔接协商,协调乌兹别克斯坦尽量保障管道进气量,哈萨克斯坦尽可能减少下载量,努力实现进口管道气稳定供应。

(七)统筹利用非常规资源。及时解决内蒙古大唐、新疆庆华等煤制气生产和供应中存在的问题,力争平稳运行。未与主干管网连接的煤层气资源,要争取就近并网或以CNG(压缩天然气)、LNG等形式参与地方保供。加大重庆涪陵、四川长宁-威远等页岩气开发项目建设力度,努力增加非常规天然气供应

(八)盘活进口LNG等富裕资源。供需矛盾突出的地区,应尽早明确进口LNG或海上天然气的采购数量,委托供气企业提前在较低价位锁定资源,通过串换等方式,弥补用气缺口,保障重点需求。供气企业要做好货源准备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在满足现有市场需求的同时,统筹管输和LNG接转能力,相互提供代输、接转服务,努力降低气化、管输成本。

三、完善设施,提高供应保障能力

(九)加快管网建设。抓紧推进中石油西气东输三线西段、中石化济青二线和广东管网二期等项目建设。加快中石化渝济线增压改造及清管作业,力争发挥管道最大输气能力。加大部分地区城市管网改造力度,进一步完善输配气管网,提高城市燃气供应保障能力。

(十)消除管输瓶颈。新疆等地要尽快分离串接在居民生活用气管网上的汽车加气站、工商业等用户。加快天津浮式LNG接收站与城市管网联络线建设进度,确保用气高峰前投用。

四、有保有控,切实加强需求侧管理

(十一)建立有序用气机制。坚持“规划先行、量入为出、全国平衡、供需协商”原则,把供气合同作为发展用户与保障供需平衡的首要条件,逐步实现供气合同全覆盖。供需双方要明确供应总量、峰谷期供应量以及可中断用户的中断时间等,确保用气总量与峰值可预、可控。加强“煤改气”项目规划与供气计划的衔接,根据资源落实情况,合理确定建设进度。适当发展可中断用户,控制新建陆上管道天然气液化工厂,严禁违规项目用气。

(十二)编制完善应急预案。供气企业和城市燃气经营企业要按照“保民生、保公用、保重点”的要求,制订完善不同供应水平下的应急预案,明确具体到用户的减停供次序,始终坚持民生第一的保供原则。各地要对城市燃气经营企业的供应保障方案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监督。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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