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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监管的新局面与新期待 涉及审批权下放及监管范围

2014-10-27 17:16来源:电力决策与舆情参考关键词:国家能源局能源监管局电网项目审批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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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国家能源局网站发布《能源监管行动计划(2014-2018年)》。其最大的亮点,无疑是将监管领域进一步扩大,拓宽至油气煤炭领域。

2014年7月24日,国家能源局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监管工作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对上半年12项重点专项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对下半年拟开展的8项重点专项监管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此次会议,标志着国家能源局在今年下半年对东北、山西、安徽、甘肃、湖南、贵州开展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专项监管及对江西开展的驻点监管正式启动。

8月4日,国家能源局网站公布了关于印发2014年下半年重点专项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下半年国家能源局监管内容涉及能源项目规划建设、市场稳定、电网安全等方面。具体包括,2014年度火电规划及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专项监管;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专项监管;部分水电基地弃水及水电消纳专项监管;分布式发电并网收购及补贴落实情况专项监管;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专项监管;电力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专项监管;重要输电通道运行安全专项监管;在建电网工程项目许可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监管。

一财网曾刊文《能源局放权半年报:电力监管是重点》称,国家能源局重组之后强调强化监管,减少审批。但彼时业内意见以为,能源局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和人员配置。今年以来,国家能源局以专项监管的方式频频发布监管报告,可算是监管方式的探索。值得注意的是,电力之外,能源局将对天然气稳定供应展开专项监管。另有媒体报道,监管工作仍然以电力为主,并将监管范围扩大到天然气稳定供应,这是一个突破。

原标题:能源监管的新局面与新期待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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