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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审批结果公示(第一百一十四号)

2014-12-08 16:04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力设施许可证输变电工程业务许可电力资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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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销2家企业的许可证。

1.注销深圳市亿斯特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承装五级、承修五级许可证,编号:6-1-00060-2010,有限期限:2011年3月4日至2017年3月3日。

2.注销东莞市穗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承装五级、承修五级、承试五级许可证,编号:6-1-00056-2011,有限期限:2011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5日。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致电:020-85125221。

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

2014年12月2日

重要提示:

一、公示期过后,领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领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时应携带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代表亲自领取许可证的,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由单位经办人代领许可证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通过电子政务系统报送的纸质申请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三、办理许可证延续或变更的申请人同时应交回原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四、以上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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