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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业绩】泰胜风能: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14-12-10 14:28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关键词:风电业绩泰胜风能风电装备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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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利息余额较年初增加541.18%,主要为报告期末银行未结算利息的增加。

2.其他应收款余额较年初增加62.91%,主要为公司尚未收到的出口退税款项及支付的投标保证金的增加。

3.存货余额较年初增加83.04%,一方面是塔架业务销售订单增加使得原材料备料及在产品增加,另一方面是公司新增海洋工程设备业务在建存货的增加。

4.其他流动资产余额较年初减少99.92%,主要为年初列报的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在报告期内到期,未继续购买。

5.短期借款余额较年初减少42.94%,主要为公司归还银行借款。

6.应付票据余额较年初增加92.47%,主要为公司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与主要供应商结算,由于报告期内订单增加,使得相应用于原材料采购的应付票据增加。

7.应付账款余额较年初增加35.76%,主要为公司业务扩大、订单增加,公司因采购原材料等应付而未付款项的增加。

8.预收款项余额较年初增加72.27%,主要为根据销售订单合同前期预收款的增加。

9.应付职工薪酬余额较年初减少67.48%,主要为公司发放上年度年终奖。

10.应交税费余额较年初减少4,070.99万元,主要为本期缴付了上年末的应交税金。

11.其他应付款余额较年初减少74.57%,主要为2013年末,子公司蓝岛海工的订单转由上海泰胜承接,因此其需要将预收款退回客户,并由客户重新预付给上海泰胜,2013年12月,蓝岛海工将该预收款调入其他应付款,该其他应付款已在2014年退回客户,并由客户重新预付给上海泰胜。

12.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2.93%,主要为运费的增加。

13.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626.53万元,主要为借款利息支出的增加及利息收入的减少。

14.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87.29%,主要为公司利润总额的增加。

15.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6.72%,主要为收入增加使得收到货款的增加。

16.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8.44%,主要为收回受限制货币资金及往来款的增加

17.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1.52%,主要为购买原材料等商品的增加。

18.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70.22%,主要为实际支付税费的增加。

19.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445.03%,主要为支付的保证金的增加及蓝岛海工在报告期内向新加坡静海退还预付款,该预付款后由新加坡静海预付给上海泰胜。

20.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60.50%,主要为公司投资理财产品到期收到的现金的增加。

21.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55.14%,主要为公司向银行借款的增加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一)至2014年9月末,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97,761.4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2,139.27万元,增幅为29.28%,实现增长的主要原因为: 塔架业务平稳发展及新增的海洋工程设备业务按完工进度在报告期内确认收入。

(二)后续工作展望

1、抓住国内风电规范、稳步发展的良好契机,继续保持风电塔架主业的持续稳定增长。

2、继续集中总部优势资源,扶持和发展控股子公司蓝岛海工的海上风电及海洋工程业务,逐步形成上海泰胜、东台泰胜与蓝岛海工之间的区域协同、协作效用,迅速建立其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

3、积极推动风电场运营项目、风电场技术服务新业务的起步工作,促进新业务及早走上正轨。

4、妥善处理、积极扭转海外投资持续亏损的现状,加强海外投资的管理力度及风险控制。

5、公司将依照2013年年度报告中提出的计划,加强相关方面工作的推进力度。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风电塔架业务方面,2014年前三季度新增合同金额约为12.91亿元。截至2014年9月30日,本报告期内公司已经执行以往年度合同及2014年前三季度部分合同所涉及的合同总金额约为人民币8.90亿元。截至2014年9月30日,公司正在执行及待执行的合同金额约为9.83亿元。

海上风电装备业务方面,2014年前三季度新增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69亿元。截至2014年9月30日,本报告期内相关订单尚未产生销售收入。截至2014年9月30日,公司正在执行及待执行的合同金额约为人民币1.69亿元。公司对海上风电装备业务中标并签署合同事项进行了披露,详见公司2014年3月25日披露的《控股子公司中标提示性公告》(2014-016)、《控股子公司中标提示性公告的补充公告》(2014-018)及2014年7月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中标项目正式签订合同的公告》(2014-046)。

海洋工程业务方面,2014年前三季度无新增合同。截至2014年9月30日,本报告期内公司已经执行以往年度合同所涉及的合同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98亿元。截至2014年9月30日,公司正在执行及待执行的合同金额约为人民币0.80亿元。2014年10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通蓝岛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成功参与YAMAL FWP4 管廊模块项目,与南通太平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YAMAL FWP4 管廊项目钢结构分包协议》,负责项目中钢结构部分的生产任务;同时,为便于 YAMALFWP4管廊模块项目业主整体管理、监理、验收等工作,蓝岛海工将部分场地、设施租赁给项目中负责管道预制部分的江苏中核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并与其签署了《蓝岛场地租赁合同》,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披露,详见公司2014年10月21日披露的《关于参与重大项目并签署相关协议的公告》(2014-055)。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目前的国内市场布局较为完善,区域性业务量的变化会导致区域性采购量的变化,从而导致前5大供应商的正常变化,该变化对于公司未来经营无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5大客户分别为新加坡静海私人公司、宁夏盐池哈纳斯能源有限公司、天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VESTAS-TOWERS-A/S、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收入占比分别为20.29%、9.05%、9.01%、7.77%、3.47%。与2013年度相比,5大客户名次均发生较大的变化,主要原因为公司客户一般均为大型企业,单一销售合同金额较大,在一定的生产周期内会存在集中生产、销售其中一家或几家客户订单的现象, 公司前5大客户会随着订单情况及生产周期变化而变化,属公司正常经营情况,对公司经营无不利影响。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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