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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能源要适应新常态——访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经济师孙兆东

2014-12-11 10:29来源:中国能源报作者:仝晓波关键词:能源孙兆东能源价格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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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您怎么看待未来银行针对光伏产业的政策走向?

孙兆东:我是学光学工程技术专业出身的,从专业角度来讲,我国的光伏产业起步晚但发展快。国内的光伏发电技术并落后于国外,无论多晶硅、单晶硅,还是薄膜光伏的制造能力都很强。光伏产业的技术进步也非常快,有加速成本摊薄的可能,从更长远的人类历史进步角度讲,我很看好光伏产业的发展前景。

随着时间推移,政策是动态的,光伏行业的发展变化也是动态的,如果前面提到的三个瓶颈解决了,光伏产业将由相对过剩变成大力发展。届时各家银行会进一步支持光伏产业,而光伏发电或许会成为商业银行优先或重点支持的项目。

未来的光伏行业,会出现结构性的分化,淘汰低端,向高端发展,例如如低成本的薄膜光伏发电可能是一个方向。未来可能会有更多新材料、新工艺的突破,在研发经费上需要大量投入,需要有一定实力的光伏企业,这些企业的融资方式也可以进行创新,比如用一些先进的知识产权进行融资等。

记者:您对解决光伏企业当前的融资难题有何建议?

孙兆东:银行对企业进行的信贷评级是基于其对宏观经济、政策、企业的行业地位、技术,以及企业面临风险的综合判断。商业银行倾向于支持发展比较成熟,有稳定现金流,并且正处于快速成长阶段的企业。

对企业而言,银行的融资属传统手段,成本最低。一旦传统融资不通畅,企业要免于破产就必须要寻找多元融资渠道,包括信托融资、租赁融资、股权融资等。我认为,对企业而言,不同的阶段,需要有不同的融资考虑,一定要按规律融资,避免风险。企业的常态融资,应该是债务融资,而不是股权融资。对企业而言,债务性融资相当于成长所需要的钙和维生素。而股本性融资更适合企业在其发展“青壮年”时期,“嫁”给资本市场。

此外,我曾经在《中国金融杂志》发表过一篇文章,提出用碳金融方法解决光伏、风电等战略新兴产业的成本和发展瓶颈问题,即用“碳金融”方法,给清洁能源和新能源产业以补贴,降低其阶段性成本,伴随着技术进步,成本继续摊薄,碳金融的扶持政策,可以由重减轻。

产融结合不是相互转化

记者:金融与能源行业在相互融合的过程中应注意什么?

孙兆东:当前,其实很多行业的过剩都是结构性过剩,而非绝对过剩。解决结构性问题,就是让金融更好地支持结构性薄弱的领域,规避一些阶段性过剩的领域。金融有两面性,有时对国民经济能起到查遗补缺的作用,但也容易发生“马太效应”,所以金融企业要避免金融过度化。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要想更好融合,一要熟悉金融规律,二要融资渠道便利,三要掌握产业技术发展路线。

我认为产融结合并不是相互转化。比如石油公司金融化,或者是金融控股集团去办石油,都做不到专业、专注,并且会催生更大的集中度风险。能源企业的产融结合更多是要学会使用一些金融产品,而不是盲目涉猎金融。产融结合是从金融服务这个产业的角度去做,而不是替代。

延伸阅读:能源行业混改可借鉴金融业

原标题:金融支持能源要适应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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