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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网到中石化 看国企改革的诱惑和困惑

2014-12-11 14:12来源:《支点》作者:林楠关键词:国家电网国企改革混合所有制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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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这一轮混改过程中我们看到:此前股权没有多元化的,开始引入民营资本实现多元化;已经实现部分混合所有制的国企,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高非国有资本的占比;进而再解决股权结构的分配问题,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民企具有机制灵活、市场敏锐、执行力强等优势,而国企在政府资源、信誉、金融以及国际渠道等方面拥有优质资源,通过混合所有制将两者结合能够实现优势互补,产生协同效应。”秦斗豆解释说。

以中石化在销售业务的混改为例,通过增资扩股引入多家民企,中石化的销售业务欲从单独的油品供应商向综合服务商转变,有利于实现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

“非油业务国际上利润很大,我们在全国铺了2.3万个便利店,但是如何使便利店资产迅速产生利润,这不是我们的强项。”吕大鹏说。

“国企实力+民企活力=国家竞争力”,这是中石化董事长傅成玉给出的答案。

同股同权是关键

纵观上述各类国企的混改措施,大多停留在“备战”阶段而非实际实施阶段。而且,在股权多元化基础上实现股东制衡的国企也仅为少数。

潘敏分析称,那些已经实现股权多元化的企业,更多的还是国有资本进行绝对控股或者相对控股,所以接下来的混改需要对这些国企进行分类管理,根据不同的分类选择差异化的股权结构,最终形成国企、混合所有制企业和民企“三足鼎立”的状态,这也是混改的最终目的。

他举例说,比如涉及国家战略以及经济安全命脉的企业,国有资本仍然要绝对或者相对控股,而在这之中涉及到竞争领域的经营性项目则可以完全放开;对于竞争性行业的国企,民营资本可以相对控股甚至是绝对控股。

如此一来,便不难理解上述国企各自选取不同的混改方式,并在相关股权结构安排上的不尽相同。

然而,即便在股东制衡上取得进展的国企,由于多数采取“金字塔”控股模式,虽然低层级的下属企业通过引入了战略投资或者民营资本实现了不同性质股东的相互制衡,但在集团层面基本上依然是一元化的国有资本控股。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剧锦文认为,尽管目前大多数民营资本只能以进入国企的下属集团参与混改,但这不失为一个切入点,在此基础上可以增加高一层级甚至是更高层级国企的非国有产权比重。

在此前的混改中,虽然部分国企下属企业已由民营资本控股,但作为母公司的国企依然对其干涉太多,部分国企甚至担心混改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正因为以上种种原因,如同此前的混改一样,部分民营资本对此次国企混改也持观望态度,担心即便介入也难有话语权。

原标题:国企改革的诱惑和困惑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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