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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环评、验收13个火电项目(附文)

2015-02-02 08:44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火电项目五大发电环保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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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射阳港电厂三期扩建工程6#机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请示》(苏国信发〔2014〕159号)及附送的《射阳港发电厂三期(2×660兆瓦)扩建工程6#机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总站环监字〔2014〕第060号)(以下简称《验收监测报告》)收悉。我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4年11月13日对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工程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新建2台660兆瓦高效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配置2台1956吨/小时超超临界煤粉炉,同步建设脱硫、除尘、脱硝系统,配套建设煤棚、输煤系统、给排水系统等公用及辅助工程,新建灰码头及2300吨级卸煤码头,总投资45.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4.35亿元。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5年6月批准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审〔2005〕496号),2007年11月批准该工程补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审〔2007〕490号),该工程于2008年9月开工建设,6号机组于2013年5月投入运行,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75%,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同步投入使用。

二期工程1-4号机组目前已经关停。

工程建设内容发生如下变更:

1、1台600兆瓦超临界发电机组变更为1台660兆瓦超超临界发电机组;

2、未新建灰场,改为租用江苏国华陈家港发电有限公司的灰场作为事故灰场;

3、未建设循环冷却水杀菌系统;

4、2×40立方米液氨贮罐变更为2×89.5立方米液氨贮罐;

5、SNCR脱硝工艺变更为SCR工艺。

上述变更未事前履行手续。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气

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并配套建设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装置,烟气经静电除尘器除尘后进入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处理后由一座240米高单管烟囱排放。封闭煤场的四周安装了防风抑尘网,输煤系统各转运点设有除尘设施和水冲洗系统,胶带运输机导料槽处设有防尘和喷雾装置,煤场设置了喷淋抑尘装置。码头卸船机装有喷雾装置,输煤皮带上方设有密封罩。

(二)废水

6号机组废水依托5号机组建设的废水集中处理站处理。工程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处理后用于冲灰渣系统、煤场喷淋、地面冲洗等。酸碱废水、主厂房杂用水排水、含油污水、锅炉酸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冲渣、输煤系统、绿化等。脱硫废水经澄清、中和处理后用于冲渣。含煤废水澄清过滤处理后重复使用。雨水通过雨水泵房排放。海水直流冷却系统,采取不添加药剂、控制循环水量等措施缓解温升、余氯等对温排水口周围水域造成的污染。

(三)固体废物

工程采用灰渣分除、干除灰的除灰渣系统,设干灰库和渣库,目前灰、渣及石膏全部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畅时运至租用的陈家港电厂灰场。

(四)噪声

工程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了基础减振措施,对部分高噪声设备安装了消声装置、隔声装置、采取了减振措施。

(五)环境风险防范

油罐四周设有围堰,油罐外壁设有淋水冷却装置,防火堤内地面硬化处理。氨罐区设有围堰和水喷淋系统,安装了氨泄漏报警系统和事故喷洒系统,利用工业废水收集池作为事故废水收集池。

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备案。

三、环境保护措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验收监测报告》表明:

(一)废气

锅炉外排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气黑度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标准要求。液氨罐区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氨最大监测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C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要求。厂界、煤码头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

脱硫废水出口总汞、总砷、总铅日均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标准限值要求。雨水集水池中各监测指标符合参照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要求。温排水混匀区温升在9.8-10.2℃,符合环评中提出的水温上升值冬季不大于14.8℃的要求,余氯未检出。

(三)噪声

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准予该项目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

工程正式投运后应做好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避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请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及盐城市环境保护局做好该项目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环境保护部

2015年1月6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盐城市环境保护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1月20日印发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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