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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环保厅审批28个电力项目(风电20个、水电8个)环评文件

2015-02-06 14:03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关键词:电力项目风电项目水电项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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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环审〔2014〕292号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盈江县勐典河支丹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盈江县兴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盈江县勐典河支丹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我厅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勐典河支丹水电站位于德宏州盈江县境内勐典河上,是《盈江县勐典河流域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报告》、《盈江县勐典河尾水水能资源规划报告》、《德宏州盈江县勐弄河流域水能开发规划报告》和《德宏州盈江县勐典河流域水电规划补充报告》中七级开发方案中的第四级电站。项目总投资5009.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2.98万元,为具有日调节性能的坝后引水式开发电站,以发电为主要开发任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枢纽建筑物(主坝坝高44.6米,左岸副坝坝高9.5米,右岸副坝坝高16米),引水隧洞(36.42米),压力管道(138.43米)和发电厂房等相关设施,总装机容量为7MW(2×3.5MW)。2007年5月,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德发改基础〔2007〕245号文核准了该项目。该项目于2007年10月开始动工,2011年10月建成投入运行,属于已建成需重新报批的水电项目

我厅同意按照《报告书》中所述的地点、性质、规模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电站建设应遵循“生态优先、统筹考虑、适度开发、确保底线”的水电开发环境保护原则,项目运行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报告书》要求做好生态放流管的设计和安装,切实做好生态放流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电站运行期坝后减脱水河段泄放水量不少于1.7m3/s,确保满足生态用水需求。安装生态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并与中控室联网运行,做好生态流量下泄台账管理,定期报当地环保局备案。当减水河段需水与发电产生矛盾时,必须首先满足减水河段的用水需要。

(二)进一步完善项目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置措施。生活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禁止外排。生活垃圾尽可能分类收集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须统一收集后妥善处置。

(三)加强电站运行发电机组检修期间的管理,严格按国家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规范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机修废机油及事故排放的机油。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制定环境污染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并报德宏州环保局备案,抄送盈江县环保局。加强应急演练,建立完善应急报告制度,落实应急物资和经费。将本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纳入到地方政府应急管理体系,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管控工作。

(四)进一步完善施工道路、渣场及临时占地的水保措施及生态修复措施。完善弃渣场拦挡、截排水和植被恢复措施。采用本地树种进行植被恢复,加强弃渣场植被恢复效果和管护工作。

(五)加强厂区噪声治理,通过采取绿化、隔声等措施,减轻运行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及值班人员的影响。

(六)加强环保宣传和管理,严禁电鱼、炸鱼、毒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电站厂房尾水口下必须设置挡水设施,避免尾水冲刷造成地质灾害和泥石流隐患。

(七)落实整改环保经费,加强运行期环保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

三、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项目环保措施整改完成后竣工环保验收须报我厅批准。

四、撤销《德宏州环境保护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普环准〔2007〕13号)。

请德宏州环保局、盈江县环保局负责对项目建设的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请省环境监察总队加强监督检查。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12月26日

抄送:省环境监察总队,德宏州环境保护局,盈江县环境保护局,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云南大学。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4年12月29日印发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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