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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国电寿县团山风电场上网电价的函

2015-02-11 09:51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关键词:团山风电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国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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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寿县风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核定国电寿县团山风电场上网电价的请示》(国寿发〔2014〕32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你公司寿县团山风电场(36MW)自并网发电之日起,上网电价按我省风电标杆上网电价0.61元/千瓦时执行。

安徽省物价局

2015年1月12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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