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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生物质能源政策分析

2015-02-12 13:27来源:荣达农业关键词:生物质能源火力发电可再生能源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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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完善中国生物质能源政策的建议

1、坚持“不与人争粮、不与粮征地”的原则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源

中国人多地少、粮食自给平衡点较为脆弱的国情,决定了中国开发生物质能源必须始终遵循“不与人争粮、不与粮征地、不与畜争料”的原则。应尽量利用非耕地的荒山荒地甚至沙漠地区种植能源植物。我国尚有5400多万公顷的宜林荒山荒地,可以拿出一部分发展能源林或者种植甜高粱、甘蔗等非粮作物作为生物质能源的原料。此外,还有近1亿公顷的盐碱地、沙地、矿山油田的复垦地等,可以开发利用来种植特定的能源林和能源草。这些边缘土地经过科学的使用,充分发挥其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成为可循环利用的绿色的“大油田”、“大煤矿”。

2、完善生物质能源政策体系,简历协调机构,合理引导,科学布局

目前国家支持生物质能源发展的政策过于注重量化目标,而缺乏对生物质能源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视。因此,国家应当设立一个高规格的、负责统一协调的机构来统筹管理可再生能源事务。同时要完善相关的法规、政策,减少部门之间的利益冲突,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此外,应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鼓励和引导多方面参与、多元化筹资。

3、加强生物质能源科技攻关,建立产学研合作的集成创新平台

尽管人类对生物质能源的利用古已有之,但对其进行大规模、高品质的开发利用的时间并不长,还有很多技术瓶颈需要突破。国家在这方面也投入了相当的经费,设立了若干实验室、工程中心、研发中心等,但大都是一次性扶持,并没有制定连续、滚动的研发投入计划。当前应尽快设立若干由产、学、研多方合作的从事生物质能源研发的集成创新平台,在资金投入、人才培养等方面予以倾斜,同时加强监督管理,建立生物质能源研发的成效机制。

原标题:中国生物质能源政策分析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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