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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环保厅环评、验收4个电力项目:火电3个 水电1个

2015-03-04 11:40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力项目环评火电项目水电项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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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环竣验〔2015〕18 号

关于杭州华电下沙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函

杭州华电下沙热电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杭州华电下沙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请示》(杭下热电生〔2015〕1 号)及其它相关材料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环境监理报告、验收监测报告等材料以及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现场检查意见,经研究,现将验收意见函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二号坝路以东、新建河以南。根据省环保厅《关于杭州华电下沙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浙环建〔2012〕30 号),项目批复建设内容为:建设2 套6FA 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总装机容量为2×100MW,机组配置包括2 台燃机、2 台余热锅炉和1 台汽轮机,同时配套建设2 台50t/h 应急备用燃气锅炉及其它相应公用辅助设施。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批复一致。

二、省环境监测中心编制的《杭州华电下沙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修正稿)》和杭州环量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杭州华电下沙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环境监理总结报告》表明:

(一)废水

污水纳管口pH 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的限值要求;氨氮和总磷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的要求。雨水排放口pH 值、悬浮物、氨氮、总磷、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的限值要求,化学需氧量监测结果满足环评批复要求。

(二)废气

2 台燃机出口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林格曼黑度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燃气轮机组(燃气)排放标准的要求。

2 台应急锅炉出口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林格曼黑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的二类区Ⅱ时段标准要求。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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