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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环保厅环评、验收4个电力项目:火电3个 水电1个

2015-03-04 11:40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力项目环评火电项目水电项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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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噪声

厂界噪声昼间和夜间均有不同程度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区标准要求,昼间最大超标1.4dB(A),夜间最大超标9.8 dB(A),周围无敏感建筑,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为飞灰、炉渣、污水站污泥、生活垃圾等。其中飞灰为危废,经水泥固化稳定后填埋处理;其余均为一般固废,炉渣外卖委托综合利用,污水站污泥和生活垃圾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

(五)总量控制情况

项目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符合环评批复总量控制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项目落实了环评批复中环境应急工作相关要求,编制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已在台州市环保局路桥分局备案。

三、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提出的主要环保措施,原则同意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投入运行。

四、下一步,你单位须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体系,定期开展污染物排放监测;同时做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依法向社会公布环境信息。

(二)加强厂区现场及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各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三)进一步采取降噪减噪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配合做好进场垃圾车的管理工作,控制垃圾渗滤液跑冒滴漏,确保垃圾库房内废气收集设施正常运行。

(五)加强固废管理,完善管理台账,规范固废堆场管理,做好“三防”措施,妥善处置各类固废,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定期进行环境应急演练,杜绝事故性排放。

五、请台州市环保局、台州市环保局路桥分局根据验收结论负责项目运营期环境管理,请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做好项目周边用地规划控制工作,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学校、住宅、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5 年2 月12 日

抄送:台州市环保局,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台州市环保局路桥分局,省环境监测中心。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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