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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义龙代表:生物质能源与火电厂区别对待 不应一刀切

2015-03-17 08:58来源:中新网关键词:生物质发电生物质能源页岩气开发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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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火电厂区别对待,不应一刀切

生物质发电是低碳、环保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其燃料本身及燃烧后的排放物中含硫量和含氮量均较低。然而,目前执行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单台出力65t/h以上生物质发电锅炉执行此标准,要求与火电厂一样配置脱硫脱硝装置。

陈义龙代表在议案中,从必要性、经济型与行业发展的角度,进行了论证,他指出:生物质电厂脱硫脱硝装置的建设和运营,不仅未能减排,反而增加了污染物的排放;脱硫脱硝装置增加了厂用电率,每年少提供了3~5%的绿色电力;从企业经营的角度,生物质电厂配置脱硫脱硝装置并不能享受国家相应补贴,而由于机组容量普遍偏小,带来的成本增加明显。

与火电厂相同标准,安装的脱硫脱硝装置,不仅从节能减排的角度得不偿失,更让生物质发电企业普遍处于不公平的竞争环境,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

公平制度设计,实现行业井喷

生物质能源有了公平的竞争与发展环境,首先被调动的将是数百亿投资规模的既有生物质发电产能。生物质发电将在短期内实现高速增长,并吸引更多资本不断涌入,生物质发电规模急速扩大,将带来环境减负与农民增收的显性效应。与此同时,我国的生物质油也已取得重大进展,并已走在了世界前列。其进一步的产业化,同样需要公平的发展环境以及相应的制度设计去推动。

我国正处于一场轰轰烈烈的能源革命进程之中,原有粗放发展的能源模式,将转换为可持续能源为主导的能源结构。相关制度的顶层设计将更加侧重于生态与民生,将对我国能源结构的转型升级形成有效推动。毫无疑问的是,陈义龙代表所关心的生物质能源行业,将在制度设计的大力推动下迎来井喷。

原标题:陈义龙建议:将生物质能源列入十三五重大专项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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