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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法与新环保法“打架”:环评法究竟该怎么改?

2015-03-19 10:56来源:中国青年报作者:王林关键词:新环保法火电环境审批环评审批权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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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中央第三巡视组向环保部反馈专项巡视情况,指出该部存在的问题主要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方面:未批先建、擅自变更等环评违法违规行为大量存在,环评服务市场“红顶中介”现象突出,环评机构资质审批存在“花钱办证”情况,把关不严、批而不管、越权审批不仅导致污染隐患,而且加大权力寻租空间等。

对于中央巡视组反馈的环评腐败现象,在3月7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记者会上,陈吉宁表示,要坚决查处一批未批先建、擅自变更的环评违法行为,要把违法企业纳入诚信“黑名单”,把情节恶劣的企业移交司法。彻底解决环评“红顶中介”问题,决不允许“卡着审批吃环保、戴着红顶赚黑钱”。

但是,环保系统内存在的问题并不只是腐败,还有现行体制本身的问题。

冯永峰是环保项目“自然大学”的联合发起人。他认为,目前我国环保系统内存在的很多问题是由现行的环保体制造成的。例如,由于环评法规定没有办理环评手续的项目可以在后面补办,这就导致企业或项目可以先上马后补办,“未批先建、‘边建设边环评边上马’的项目很多”。

另外,旧有的体制又造成环评资源被垄断在环保部门,有环评能力和环评资质的机构都来源于环保体系内。“这就导致‘红顶中介’和环评资质挂靠情况非常突出。”冯永峰说。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学教授曹明德认为,在现有的环保体制下,由于环评机构不独立,缺乏公信力,环评工作很难开展。他进一步解释说:“一方面环评机构作为事业单位,基本都隶属于各地环保局,跟环保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另一方面,由于建设项目的业主单位是委托方,导致环评工作的埋单人事实上是企业或项目业主。”因此,大多数环评项目基本都会顺利通过也就不足为奇了。这大大损害了环评机构和由他们发布的环评报告的公信力。

对此,陈吉宁公开表示,环保部所属事业单位中的8个环评机构,将在2015年率先全部从环保部脱离,其他地方的环评机构分批分期也要全部脱离,逾期不脱离的,一律取消环评资质。

陈吉宁还表示,要让环评阳光化,压缩环评审批权的空间,强化两项宏观控制。“不能把一个不该建的项目放在生态敏感区和饮用水保护源地,要强化行业的污染源总量控制。同时,我们要下放审批权,强化事中和事后监管。”

原标题:环评法与新环保法“打架”:环评法究竟该怎么改?陈吉宁力推环评阳光化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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