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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18个省市为新能源汽车开辟“特权”

2015-03-25 14:47来源:第一电动网作者:李艳娇关键词: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燃料电池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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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政策:

广州

补贴政策:地方财政(含省、市补贴)对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补贴原则上按照与中央 2013 年补贴标准 1:1 的比例确定最高补贴上限。乘用车的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包含中小客车竞价收入中安排的 1 万元)总额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 60%。

其他政策:1、因环境污染对机动车限行时,新能源汽车不受限行约束。

2、开设新能源汽车办证、上牌“绿色通道”。

3、对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及完成信息公示的新能源汽车产品,优先办理牌照等业务,新能源汽车上牌时直接发放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

江苏

补贴政策:10米以上纯电动客车每辆补贴20万元;6米-10米纯电动客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1200元(最高不超过国家补贴标准的40%。对应用于城乡公交领域的,可按补贴标准上限执行);10米以上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每辆补贴10万元,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800元(最高不超过6万元);纯电动乘用车轴距小于2.2米每辆补贴1万元、轴距小于2.45米每辆1.8万元、轴距大于2.45米每辆2.4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纯电模式下续驶里程大于50公里)每辆补贴1.4万元;燃料电池汽车按照国家补贴的40%给予补贴;对充电设施建设按照充电桩充电功率给予补贴,具体为每千瓦800元-1200元。

省级财政资金对车辆购置、充电基础设施的补贴范围由目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扩大到全省范围。

2016年-2020年省财政继续对新能源汽车购车和充电实施建设给予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在2015年补贴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市场变化和技术进步情况作适当调整。

江苏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研发的新产品进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每款车型省财政给予50万-8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原标题:18个省市为新能源汽车开辟“特权”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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