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火电火电动态政策正文

浙江杭州:鼓励冷热电三联供 促进风电项目规范发展(全文)

2015-03-30 09:21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风电生物质发电可再生能源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六、支撑体系

(一)可再生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

1.有序推进太阳能光伏产业。以非晶或微晶硅薄膜电池及组件研发和产业化为核心,向配套材料、关键装备和中下游应用产品等方向延伸,完善从硅料、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到系统集成、电站工程总承包的完整产业链,积极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努力打造国家级太阳能光伏产业基地。

2.做大做强风电设备制造产业。积极推动传统电力设备制造企业加快向新能源设备制造转型,大力引进国内外大型风力企业和研究中心,以风电成套机组设计和组装为核心,带动风电关键零部件发展,建设国内重要的风电装备制造基地。

3.积极培育核能、水能、洋流能、潮汐能、生物质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装备制造业。积极推动传统能源装备制造企业开展核电机组、洋流能、潮汐能机组设备、生物质发电锅炉以及核心配套零部件的研究和制造。

(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能力建设。

1.鼓励支持可再生能源企业建设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支持企业加大自主研发投入力度,加快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

2.积极引导在杭高校及科研机构加强可再生能源领域学科的建设,设立可再生能源学院或研究院;引导国内外龙头企业和知名科研机构在杭设立研发中心;依托我市可再生能源重点企业,积极争取国家在我市布局太阳能薄膜电池、大型风电(核电)电力设备等领域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

3.围绕可再生能源的技术研发创新,鼓励支持龙头骨干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工程应用合作,合作共建或引进一批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公共技术创新平台;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企业孵化器建设。

4.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服务产业。鼓励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方面的推广运用,切实解决合同能源管理面临的“融资困难、项目难找、信用评价体系不健全”问题,扶持培育一批从事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的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引进和培育从事可再生能源设备及零部件检测、可再生能源装备和产品认证,以及可再生能源领域内的人才培训、技术咨询、专利服务等服务中介机构,着力提升我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支撑能力。

(三)政策激励。

1.财政政策。

根据“突出重点、兼顾供需、鼓励创新、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市有关规定和程序设立我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专项资金,并完善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办法;各区、县(市)政府参照市有关规定安排专项配套资金。

我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财政政策重点扶持以下方面:

(1)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研发补贴。重点补贴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资源调查、科学研究、技术研发、设备(车辆)研发、标准制定,以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孵化器等创新载体建设等领域。

(2)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电价补贴。通过太阳能光伏光热,风力,沼气、农林废弃物、垃圾等生物质能发电上网部分电量,按照上网电价和发电成本差额部分的一定比例予以补贴。

(3)加强对可再生能源重点项目和示范区建设补贴。对可再生能源重点项目和示范区建设,按照建设投资的一定比例予以补贴或提供项目贷款贴息。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风电查看更多>生物质发电查看更多>可再生能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