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电力新闻火电火电动态报道正文

【新闻调查】京津冀燃煤电厂生存发展环境调查

2015-04-08 09:48来源:中电新闻网关键词:燃煤电厂超低排放京津冀火电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重点区域的“待遇”

2012年,环保部等三部委联合发布《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京津冀在重点区域之列,该规划要求到2015年,京津冀地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尘排放量分别下降12%、13%、10%,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分别下降10%、10%、7%、5%。

第二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出台,要求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京津冀区域细颗粒物浓度下降2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可以看出,对于京津冀来说,2012年文件的要求是三年内下降10%,2013年的文件则要求五年内下降25%,指标在层层加码。

2015年3月21日,北京市市长王安顺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5”经济峰会上坦言,2014年北京地区PM2.5浓度下降了4%,这一指标并未完成去年初北京市政府提出的下降5%左右的目标。

“京津冀要于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燃煤电厂、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与改造”亦被写入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作为耗煤大户的燃煤电厂,成为京津冀治理雾霾的重要甚至首要抓手。

按照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到2017年,京津冀区域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通过逐步提高接受外输电比例、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替代燃煤。同时,京津冀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现有多台燃煤机组装机容量合计达到30万千瓦以上的,可按照煤炭等量替代的原则建设为大容量燃煤机组。

京津冀协同推进

今年1月25日,北京市政府发布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披露了北京市历时一年半完成的PM2.5源解析研究结果,结果显示北京市全年PM2.5来源中,外来污染的贡献约占28%~36%,在北京本地排放中,机动车排放占比31.1%,燃煤污染约占22.4%,工业污染占18.1%,扬尘污染占14.3%。空气污染受外来传输的影响明显,由于周边地区污染排放量大,虽然常年情况下对北京市PM2.5污染的分担率为28%~36%,但在大范围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出现空气重污染时,外来PM2.5比例就会超过50%。

根据《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到2017年,北京外调电比例达到70%左右,电力占全市终端能源消费量的比重达到40%左右。

今年3月21日,北京市市长王安顺透露,京津冀将加快推动形成生态的共同体,下一步将联合制定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中长期规划,共同构建区域生态安全的体系。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在交通一体化、生态环保、产业升级转移等方面率先取得实质性突破。

无论是协同治理空气污染的区域传输,还是电力输送,京津冀的合作必然走向更加深入,这种合作以环境协同治理为起点,以全面经济合作为纵深,其中产业转移战略提升为产业转移升级战略,这也就意味着,京津的煤电产业不会向河北简单转移,而是要升级为清洁能源,更何况河北自身也有压煤、升级能源结构的压力。

京津冀地区煤电发展环境将清洁化的过程中走向紧迫。

原标题:【新闻调查】京津冀燃煤电厂生存发展环境调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燃煤电厂查看更多>超低排放查看更多>京津冀火电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