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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天然气定价权由谁来决定

2015-04-10 16:29来源:新浪财经作者:施训鹏关键词:天然气价格天然气市场天然气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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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后,欧洲约有42%的天然气供应已经采用现货市场定价,2014年这一比例很可能已经增至50%以上。采用市场价格定价的地区主要为西北欧市场,包括英国、荷兰、比利时等国,也因此形成了英国NBP、比利时Zeebrugge和荷兰TTF等多个枢纽价格。

但是,把建立市场、发现价格和寻求价格基准的努力等同于对定价权的争夺,这样的看法有害无益。这种斗争的观念既不符合经济学理论,也不利于市场健康发展。斗争的观念必然导致你死我活。而市场的发展,应该是实现买卖双方的合作共赢。如果定价权真的能够带来额外的利益,那么,其他国家也会努力争取。公开竞争的结果,最终会导致这种优势的消失。因此,定价权不应该成为改变定价机制的动机。

过分强调新的定价机制在解决亚洲溢价问题上的作用,既不准确,也容易引起卖方的反感。正如当前市场所展示的那样,亚洲的天然气现货价格有时候已经在欧洲的价格之下,亚洲享受了折扣,而不是溢价。如果单纯认为竞争性定价是为了解决溢价问题,此时大可不必烦神。

比单纯追求定价权更重要的,是建立反映本地区市场供求关系的天然气市场。这个市场能发现天然气的真实价格,消除价格“扭曲”,避免效率损失,使得天然气被最合理地利用。

也就是说,建立体现天然气真实价格的市场,符合各国自己的利益。这种公平合理的天然气价格应该由供给需求的基本面决定,而不应该由卖方或者买方左右价格的非市场能力决定。如果这个市场是可信且相关的,价格也就自然能够被认可。

有人担心低油价会打消亚洲国家寻求新的定价方式的积极性。这种消极行为是错误的。低油价的时候,也是建立枢纽价格的绝好时机。在油价比较高位的时候,卖家担心利益受损,往往不愿意接受新的定价机制。而低油价时候即便修改定价机制,合同价格可能也变化不大,更容易被买卖双方接受。

总而言之,基准定价是天然气市场化的结果。鉴于中国天然气市场的巨大规模,只要我们构建好了竞争性的市场,价格自然会对我们自己甚至东亚地区的贸易有指导作用,成为价格基准。但是,不要指望这种价格基准能为我们带来相对于其他东亚进口国的额外的利益。但从我们自己的利益出发,也要构建好竞争性的天然气市场,不能为了定价权而舍本逐末。(文章首发《南 方 能 源 观 察》2015年第四期)(本文作者介绍:新加坡国立大学能源研究所高级研究员)

原标题:被误解的天然气定价权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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