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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新电改第三个配套文件下发 输配电价改试点再扩容四省份

2015-04-15 13:50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输配电价改革电网企业电力体制改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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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改强调单独核定输配电价

3月份,新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出台。

在新电改方案中,延续了深圳试点的基本思路,明确提出单独核定输配电价、积极推进发电侧和销售侧电价市场化、逐步减少或取消电价交叉补贴。

去年的11月4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通知》,正式启动我国新一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随后,内蒙古成为输配电价改革的第二批试点。这意味着,输配电价改革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扩容。

根据《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试点方案,深圳市输配电价实行事前监管,按成本加收益的管制方式确定,总收入的核定方法为“准许收入=准许成本+准许收益+税金”。这一方案的核心是:试点地区电网企业,将不再依靠买电、卖电获取购销差价收入而盈利,国家将对电网企业实行总收入监管。

而按照新电改“放开两头,监管中间”的要求,“监管中间”的核心就是对输配电价的监管。

本次纳入试点的四个省份情况各不相同,其目的也是冲着解决“监管中间”这个重大难题,意义有多大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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