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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改革天然气各类用户价格和发电上网价格机制

2015-04-30 09:58来源:华南理工大学天然气利用研究中心作者:华贲关键词:CCHP调峰天然气上网电价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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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天然气下游市场用户定价原则

2007年发改委发布的《天然气利用政策》只区分了优先、允许、限制、禁止四类,但没有落实相关的价格机制,因而实际上难以保证实施。文献[2] 按照市场机制对下游各终端用户用气价格提出了4个定价原则:

1)成本核算原则(供气设施投资沉没成本高,气价也高);

2)资源利用效率原则(高效用气户价格优惠—社会效益原则);

3)替代物的价格决定的承受能力原则(LPG、柴油等被替代物价格高,天然气用户的承受能力也高);

4)市场开拓导向原则(对大规模开拓市场的大用户薄利多销)。

按照这些原则,主要替代LPG,汽、柴油和炼油厂轻烃副产物的民用燃气、车用燃料和炼厂制氢原料,可以参照替代物的市场价格而取较高的价格;而调峰用的联合循环发电、以及工业和城市建筑物的冷热电联供DESCCHP用气,应在参照动力煤价格和分析测算天然气DES/CCHP调峰电站取得的上网电价的前提下,尽可能给予较低的优惠价格。这与《天然气利用政策》中优先、允许、限制等导向完全一致,但更有调控力。实际上,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美国,天然下游终端用户全年平均气价的比率关系也是如此;见下表3。

表3 2008年美国国内天然下游终端用户年均气价

类别 发电 工业 商业 居民 城市门站价 井口价

价格,美元/千m3 333 340 423 483 324 285

与门站价的比率 1.03 1.05 1.31 1.50 (门站价/井口价= 1.14)

五、 下游供气企业和市场的规范管理

1、规范城市燃气特许经营的范围:

近十来年,香港中华煤气、新奥、中国燃气、中石油昆仑、以及原来的各城市燃气公司等纷纷与城市政府签订了特许经营协议,划分了各自的“地盘”,并取得了政府财政给予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配合进口LNG项目,建设了城市中、低压供气管网。在迄今天然气全国主干管网尚未充分形成、天然气供不应求的格局下,它们采取各种措施,如煤、油气化、采购LPG、LNG现货等向用户供气,起到了一定保障燃气供应的历史作用。但在天然气供应充分,各类下游用户用气规模越来越大的格局下,出现了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力求垄断包括发电和工业燃料等全部下游市场的情况。因此需要严格界定:(1)、“城市燃气”特许经营的范围仅限于城市民用、商业和小型工业燃气用户。(2)、发电和工业、建筑物(DES/CCHP)及工业原料大用户,不属于城市燃气特许经营的范围,可通过管网直接与上游供应商洽谈交易。(3)、L/CNGV也不属于特许经营范围,不得强迫加气站购买城市管网低压气制取L/CNGV燃料。(4)、在此之前特许经营公司已经占据的上述不属于特许经营范围的用户市场,必须按规定退出。

2、规范省级天然气管网的运营机制

我国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10年前开始建设西气东输一线工程到现在,干线管网总长仅达4万公里。而天然气耗量6000亿m3/a的美国,经过60年的建设,管网总长已达40万公里。再过10年到2020年天然气总耗量超过4000亿m3/a时,干线管网总长也难以达到20万公里。有些省份组建了省管网公司,调集各方资金建设省内管网以克服输气环节制约下游市场拓展的瓶颈;这是好的。但若以赢利为目的、采取“统买统卖”的模式,形成国网--省网--市网三级管理和交易平台,将导致重复建设、多重管理,增加天然气产业中游环节的成本;甚至人为抬高终端气价,违反本次价改原本要达到的促进下游市场拓展的初衷,极不利于下游市场的发育。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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