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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环保厅拟审批电力项目12个:风电1个、水电11项(附文)

2015-05-13 11:30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力项目水电项目风电项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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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云南省武定县勐果河三级水电站工程

建设地点:楚雄州武定县田心乡

建设单位:武定县永昌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

项目概况:

勐果河发源于武定县猫街镇旧长冲村关天山分水岭南麓,河流全长103km,多年平均流量16.2m3/s,多年平均径流总量3.776亿m3。 年9月昆明安能水利水电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楚雄州武定县勐果河流域水电规划》,规划勐果河全流域进行六级开发,其中,规划的三级电站设计装机热容量0.34万kW,年发电量2064kW˙h,年均流量8.38m3/s。2008年10月,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该水电规划报告进行了如下批复(武发改能源[2008]176号):“一、原则同意《楚雄州武定县勐果河水电规划报告》。二、该流域属梯级水电开发,全流域可分六级开发,武定县永昌水电开发公司拟开发三、四、五、六级电站。三级电站设计装机容量0.34万kW,年发电量2064kW˙h,年均流量8.38m3/s,平台高程为1369m”。 年1月,武定县永昌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云南理能水利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勐果河三级水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随着设计的加深,对勐果河三级水电站装机容量进行了优化,优化后的装机容量为1000kW+2×3500kW =8000 kW,属无调节水电站,引用流量为7.8m³/s,保证出力358 kW /1364 kW(1号/2号厂房),多年平均发电量3764万kw•h。装机容量的调整方案取得了武定县人民政府的同意(武政复[2013]57号)。

2008

201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勐果河三级电站的建设,对评价区内土地利用格局改变较小,不会造成项目所在地武定县土地利用格局的明显变化,对土地资源的影响不大。 工程施工和水坝淹没将对评价区植被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但由于占用及淹没的植被面积有限,且以次生性植被为主,不会造成评价区植被类型的减少,同时工程的建设及运行不会造成评价区植被分布格局、生态系统结构及功能的显著改变。工程施工期及运行期对陆生动物的影响主要在局部范围内,且影响不大。施工期对鱼类产生的影响不明显,但在运行期,随着取水坝的建成,坝下形成减水河段,会对鱼类生境带来威胁,故须下泄生态流量,保证河道不会脱水,从而保障鱼类的生境。 电站运行期由于取水坝与利米河汇入点之间约2km的河段内无支流汇入,该河段内的减水现象较为明显,甚至会造成脱水,因此,取水坝下泄流量必须保证在0.884m3/s以上,以保证取水坝至利米河汇入点之间2km河段不出现脱水情况;利米河汇入点至四级站取水坝河段受到了利米河的补水(保证率90%情况下来水量为700万m³)作用,加上上游生态用水及1号厂房尾水的汇入,还有四级站取水坝的拦挡作用,使得该区间河段内水量较上游有明显增加;四级站取水量为1.5m3/s,取水坝为溢流坝,坝体靠左岸留有农灌取水口,供坝下近距离范围内少量的农田灌溉取水,采用冲沙闸下泄生态流量及离坝较远的下游农田灌溉用水。由于坝上利米河在保证率90%情况下来水量为700万m³(约2.2m3/s),三级站取水坝下泄水量0.884m3/s,三级站1号厂房尾水2.3m3/s的水量(共5.384m3/s)汇入,扣除四级站取水量之后,从其取水坝下泄的水量约3.884m3/s,则四级站取水坝至永厂河汇入点区间河段内的水量较四级站坝上会有所减少,只要冲沙闸不关闭,则该河段不会出现脱水现象;永厂河汇入点距三级站2号厂房约1.2km,该河段受到了勐果河上游来水,永厂河的补水(保证率90%情况下来水量为2350万m³)作用,再加上五级站取水坝的拦挡作用,使得该区间河段内水量较大。 评价区农田灌溉用水主要来自利米河,灌溉用水多年平均用水量为63.7万m3,而利米河在保证率90%情况下来水量为700万m³,可以满足利米河汇入点以下农田的农灌用水需求。评价区农村生活无需从勐果河取水。四级站为引水式电站,引水量为1.5m3/s(4730.4万m³/a)。本项目坝址至四级站取水坝之间有利米河汇入,但其水量(1540万m³)不能满足四级站发电需求,为此,本项目设计时考虑了四级站发电用水需求(1.5m3/s)以及极端情况时(利米河来水为0)下游生态流量、农灌用水需求(0.8m3/s,2522.88万m³/a),拟在四级站取水坝上游约100m处建1号厂房,引水流量2.3m3/s,发电后的尾水返还至勐果河内、四级站取水坝前,可以满足四级站发电需求。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运行期间设置内径为600mm的生态放流钢管,钢管高于冲沙闸顶部,低于进水口底部,不得设管阀,须连续不断的下方下放0.884m3/s的生态用水,安装生态流量监控系统,防止生态放流管堵塞。 永久性占用的林地、灌草丛等采用异地抚育的补偿方式恢复生境,对原植被类型的主要优势种进行采种,异地育苗,浇水、病虫害防治等,在异地进行人工抚育。对于施工期临时占用的林地和耕地,待施工完毕后应及时绿化、恢复植被或覆盖良土,并做好运营期临时用地区绿化、恢复植被或覆盖良土复垦的监督和监管工作,确保临时用地的恢复。 对5个碴场可能造成水土流失,应按水保方案要求修建挡墙和截排水沟;在堆渣过程中应按水保要求加强渣场的日常管理,确保挡渣墙和截排水沟完好运行,减少水土流失,尽早进行覆土绿化工作,恢复渣场区的生态环境。表土剥离暂堆场也要做好零时挡墙和截排水沟。 对于雀鹰、松雀鹰、普通鵟红隼和小灵猫5种为国家Ⅱ级重点保护动物和被《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列为易危动物的双团棘胸蛙和灰鼠蛇,以照片展板形式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和警示;如果施工中遇到,应加以保护,不得抓捕和猎杀。 引水渠进水口处设置拦渣、拦鱼的网筛等设施,防止河道鱼类误入引水渠道。 各施工场地分别设置1套砂石料加工系统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砂石料的冲洗、场地洒水抑尘或车辆冲洗。干化后的污泥运往就近弃渣场。坝区、调压井、钢管道、厂区及各支洞处各布设一套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中和沉淀池处理该部分废水。沉淀污泥定期清理,自然干化后运至就近弃渣场。机修场地内建1个隔油沉淀池对含油废水进行处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并定时清除钢板前聚集的废油和池底的淤泥;在每个施工营地及业主营地各设置一座沉淀池对可收集的生活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粪便污水定期清掏后作农肥使用。 运行过程中,生活区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或绿化。厂房尾水口处设事故池,一旦出现机油泄露进入水体后,立即启动事故池。将含有废水引入事故池,经采取海绵吸附等措施吸油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和绿化。 砂石料加工建议采用湿法破碎的低尘工艺,砾石料粗碎采用闭路循环破碎;混凝土采用封闭式拌和室生产,内设袋式捕尘器,以降低混凝土拌和外扬粉尘;水泥运输采用封闭运输,避免了运输过程中的扬尘,保证运输容器密闭良好。 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和工艺,对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机座或减振垫。严格控制爆破噪声:减少单孔最大炸药量,减少预裂或光面爆破导爆索的用量;少用TNT炸药,多采用乳化炸药;对于深孔台阶爆破,注意爆破投掷方向,尽量使投掷的正方向避开受影响的敏感点;严格控制爆破时间,中午12:30~14:30、夜间22:00~次日7:00禁止爆破。 施工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部分回收利用,其余部分运至弃渣场填埋;运行期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部分回收利用,其余部分运至远离水源地的低洼处填埋。 取水坝除了需下泄0.884m3/s的生态用水外,还需同时下泄0.003m3/s的农灌用水,以满足坝址至利米河汇入点之间100亩农田的用水需求。在贫水期和枯水期,项目引用水应先保证1号厂房的水量,这样才可使1号厂房至2号厂房间的农田灌溉用水得到保障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院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公众参与意见调查,团体单位对象包括武定县田心乡和东坡乡等共8个单位和社会团体;个人调查对象选择施本电站征占地及评价范围内的向阳村、撒扒拉村、鲁期村、阿多卡村等村民为主的60人,还以公告公示的方式公开了本建设项目及其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在武定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ding.gov.cn/)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15天,并通过公开联系方式和发放问卷的方式收集公众反馈意见(2014年1月13日~28日,http://gs.yn.gov.cn/gongshi/newsview_gg.jsp?bz

=1&id=394710&b=65&aeraTop=aeraTop&endTime=2014-01-13),并在电站征占地涉及的田心乡向阳村民委员会进行了公告张贴,以便当地居民群众了解电站的情况并提出相关的建议。同时,于2014年2月19~3月1日,在武定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wuding.gov.cn/)对勐果河三级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二次简本公示。 公众调查表明,受调查者及被访单位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有促进作用,受调查单位团体以及个人均支持本项目建设。从公众参与的角度分析,认为本项目的实施可行。 公众认识到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同时针对本项目环境现状以及施工期、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被调查者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认真考虑,并采取措施对有关意见加以采纳。本项目建设单位应认真执行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规,加强废水、固体废弃物及生态保护的治理,做到达标排放,尽可能减少对当地环境的污染和影响。对于项目建设征地赔偿等问题,要求业主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补偿标准执行。政府的开发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应多吸收各界、各方面人士的意见,应顾及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要保护当地居民的利益,尽可能为当地居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确保失地农民的生活水平有一定程度的提高。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楚雄州发改委关于勐果河三级水电站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楚发改能源[2012]42号);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勐果河三级水电站装机容量变更的批复(武政复[2013]57号);武定县永昌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关于“无条件停机保证农村生产生活用水”的承诺书。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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