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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环评验收6个火电项目(附文)

2015-05-18 11:11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力项目环评火电项目环保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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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关于2015年4月30日—2015年5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的公告,其中涉及6个火电项目

关于安徽淮南田集电厂二期2×66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安徽淮南田集电厂二期2×66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函》(中电投安环函〔2014〕40号)及附送的《安徽淮南田集电厂二期2×66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总站环监字〔2014〕第080号)、《补充监测报告》(总站环监补字〔2015〕第010号)(以下简称《验收监测报告》)等材料收悉。我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4年12月4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该工程位于安徽省淮南市,扩建2台660兆瓦超超临界凝汽式发电机组和2台1957吨/小时煤粉炉,同步建设SCR脱硝设施、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设施,配套建设储煤场、灰库、脱硫废水处理设施等公用及辅助设施,输煤系统、铁路专用线、废水处理设施和灰场等依托原有工程。工程总投资46.3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5.9亿元。2012年5月我部批复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审〔2012〕135号)。工程于2012年12月开工建设,2014年2月和5月经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同意2台机组分别投入试生产(皖环函〔2014〕265号和皖环函〔2014〕677号)。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负荷的75%以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同步投入使用。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经SCR脱硝、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后通过240米高烟囱排放。煤场建设了喷淋装置和防风抑尘网、输煤系统采用全封闭式输煤栈桥并设置有除尘装置。设置了锅炉烟气在线监测设施,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

(二)建设了脱硫废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和工业废水处理系统依托原有工程。脱硫废水、含煤废水、工业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三)选用了低噪声设备,采取了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四)采用了灰渣分除、干式排渣、气力除灰系统。灰渣和脱硫石膏全部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畅时依托公司原有灰场暂存。

(五)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备案。液氨罐区建设有围堰、喷淋设施。灰场500米范围内无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点。按照“以新带老”要求,取消了原有2台机组脱硫旁路,完成了烟气脱硝改造并通过了安徽省环境保护厅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皖环函〔2013〕1283号和皖环函〔2014〕757号),建设了高13.5米、长209米厂界隔声屏障,灰场内灰渣完成了分区堆存整改。

三、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编制的《验收监测报告》表明:

(一)锅炉外排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监测值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监测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罐区无组织排放氨监测值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限值要求。

(二)脱硫废水处理设施出口总铅、总砷、总汞、总镉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第一类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和灰场地下水pH值、氟化物、总硬度、硫酸盐、砷、汞、铅、镉监测值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5544-93)Ⅲ类标准。

(三)厂界昼、夜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周边和铁路专用线附近环境敏感点昼、夜噪声监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工程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分别为:二氧化硫231.3吨、氮氧化物469.4吨、烟尘368.3吨,其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年排放量符合安徽省环境保护厅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

工程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强各项环境保护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与地方管理部门形成联防联动,提高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

请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和淮南市环境保护局做好该工程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环境保护部

2015年4月21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安徽省环境保护厅,淮南市环境保护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4月27日印发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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