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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印发减轻煤炭企业负担促进煤炭行业平稳发展工作措施(全文)

2015-05-19 11:11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煤炭企业煤炭行业煤电互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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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减轻煤炭企业负担促进煤炭行业平稳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以下为通知全文:

黔府办发〔2015〕2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减轻煤炭企业负担促进煤炭行业平稳发展工作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5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减轻煤炭企业负担促进煤炭行业平稳发展工作措施

为应对当前经济下行给煤炭企业带来的影响,减轻煤炭企业负担,促进煤炭行业平稳发展,提出以下工作措施。

一、规范税费征收

(一)全面清理涉煤收费项目,并向社会公布。凡在《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贵州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贵州省涉煤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生产、销售环节)》之外的涉煤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停止征收,煤炭企业有权拒绝缴纳。(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民政厅。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根据公布的涉煤税费、基金项目目录清单制作明白卡,发放至各煤矿企业,煤炭生产、销售企业依法履行缴纳义务,相关部门严格依法征收。(省能源局、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

(三)税务部门要指导煤矿企业抓紧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核算,2015年12月31日前所有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对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准确的煤矿企业,企业所得税不迟于2015年6月1日起实行查帐征收。(省地税局、省国税局)

(四)认真做好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煤炭矿产资源补偿费清退工作,对2014年12月1日后征收上缴省、市(州)财政部分,省、市(州)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相关县级财政部门进行清退。(各市〔州〕人民政府、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

(五)严格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规范会费管理的通知》(民发〔2014〕166号)规定设定行业协会会费标准。严禁以任何与利益挂钩的形式发展会员和收取会费,严禁强制入会、摊派会费和要求捐赠。(省民政厅、省能源局)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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