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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华北华东区域抽水蓄能电站运营情况监管报告及解读

2015-05-19 12:19来源:国家能源局关键词:抽水蓄能储能能源局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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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分析指出,目前,抽蓄电站发展缓慢,部分项目建设不及时,建设周期长,增加了不必要的建设成本,推高了抽蓄电站的运营费用。

例如,内蒙古呼和浩特抽蓄电站于2006年8月26日获得项目核准,设计工期51个月。由于资金不到位,项目于2007年11月停工,直至2009年11月项目才恢复建设。目前仅有2台机组并网试运,建成时间落后4年,项目建设成本由49.34亿元增加至56.43亿元。

对此,《报告》建议,完善规划、实施政策后评估,引导抽蓄电站健康发展。建议在规划、核准新建抽蓄电站时,引入效果评价机制,并对现有抽蓄电站实际利用效果进行综合评估;统筹协调电网与抽蓄电站配套建设,减少网络约束;落实投资主体责任,强化电网、电站批复刚性约束,对长期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实施项目进行限批。

网源不协调、调度规则缺失

抽蓄电站调用合理性难以保障

据《报告》,2014年1-9月,华北、华东区域抽水蓄能电站发电利用小时数为518.8小时,抽水利用小时数为642.5小时。

总体而言,“现有抽蓄电站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

《报告》指出,部分地区由于电力系统网源情况变化较大,以及电网与抽蓄电站发展不协调、建设不配套等原因,导致抽蓄电站投运后,运行需求不足,未能充分发挥顶峰填谷等相应作用。

例如,山西西龙池电站所在的晋北地区由于风电快速增长、网源发展不协调,存在窝电问题,4台机组中有2台在高峰时段不能全启顶峰发电,低谷时段不能全启抽水蓄能,难以充分发挥作用。

《报告》认为,抽蓄电站与其他类型机组在调峰、事故备用的调用先后顺序上没有明确规定,对抽蓄电站的调用合理性难以进行精确评价。此外,抽蓄电站的水库运用也有待进一步优化,警戒水位的设定需要更加科学地统筹调峰与备用间关系,以充分挖掘抽蓄电站的调峰能力。

《报告》还提及了抽蓄电站调度运行规程制定和定期评价工作未得到落实的问题。

据介绍,《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抽水蓄能电站调度运行导则的通知》要求,调度机构应制定抽蓄电站调度运行规程和年度调度方案并报备。从现场检查情况来看,部分调度机构已起草完成调度运行规程,但未按要求印发执行和报备。

针对上述问题,《报告》建议,制定标准规程,进一步发挥抽蓄电站作用。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会同电力调度机构根据抽蓄电站运行要求和特点,综合考虑系统顶峰需求、低谷深度调峰、电网事故备用和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等因素制定调度标准,防止“建而不用”或“过度使用”。电力调度机构要根据有关规定,抓紧制定具体调度运行规程,报国家能源局及所在地派出机构备案。抽蓄电站要严格执行调度指令,规范运行行为,确保随调随用。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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