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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电市场=肥肉 理想背后十大难题要关注

2015-05-29 09:29来源:北极星售电网整理关键词:售电市场售电公司电力体制改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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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亿元利润蛋糕待享

而之所以上述售电公司纷纷成立,是因为这块市场有着的巨大利润空间。随着电价市场化、售电参与主体多元化,将削弱国网的垄断权力,这也意味着利润在产业链中的重新分配。

根据华泰证券(29.97 -9.97%,咨询)的测算,目前电网购销差价在0.2元/千瓦时左右,按2014 年5.52万亿千瓦时全社会用电量来测算,总计将有1.1万亿元的购销差价重新分配,这对行业的影响是颠覆性的。若售电侧有10%的收益,则可贡献超过千亿的利润蛋糕;若有20%的利润,则可贡献2200亿元左右的利润。

因此,业内认为,未来将有更多的售电公司成立,来争抢售电业务这块肥肉。

“根据电力市场的特征来分析,售电牌照发放应该是先试点,不太可能一下子发很多。”曾鸣还表示,第一张售电牌照可能出现在拥有国资背景的发电集团。

值得欣喜的是,日前,全国人大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以下简称《电力法》)。新法删除了第二十五条第三款中“供电营业机构持《供电营业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方可营业”的条款。

曾鸣认为,这次修改有利于促进多种主体进入售电市场,有利于更多市场主体进入到售电领域。

目前来看,电改配套政策正在继续推进。新电改9号文只是一个开始,后续配套政策值得市场期待。

华泰证券分析师徐彪表示,其余配套措施如电价核准办法、输配电核准方案、售电主体的准入原则等有望陆续出台,首批售电牌照也将开始发放。

十大问题要关注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据“电力法律观察”微信统计:从售电公司成立到开展售电业务,还有很多很多的问题需要解决,至少要考虑这十大难题:

1、法律限制问题

根据现行《电力法》,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能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那么,如果《电力法》不修改,在已经有电网公司合法供电的情况下,售电公司的设立显然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对,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违法经营,观茶君觉得这事儿不靠谱。至少,修改法律是必须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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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售电资质问题

根据《电力法》,从事供电业务要取得电力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供电营业许可证》。且慢,您也许会问:不是前几天《电力法》修改已经把这个证取消了吗?误会,误会,纯属误会。所取消的只是前置审批而已,也就是成立售电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时不需要取得《供电营业许可证》了,但售电公司成立后还是要审批的。这个问题观茶君以前说过了,具体可见刊发于电力法律观察的《20年首次,电力法修改惊到你了吗?》一文。那么,问题来了,管理部门什么时候给售电公司颁发《供电营业许可证》或者类似的《售电业务许可证》呢?难不成会取消对售电资质的行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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