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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风电供热之路该如何走

2015-06-19 09:18来源:《风能》作者:杨建设关键词:风电供暖风电消纳风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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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目前总体形势看,由于全国电力消费增速放缓的缘故,除水电外的各类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数均不同程度地呈现下降态势(风电下降又与“弃风限电”问题有关)。这种情形下,如果风电供热适时纳入“市场直接购电”,就有可能因为供需双方需求照应,而使风电供热可以获得一个低于当前价格的有利电价,这是因为供电企业总是有着增大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数的经营需要。

当然,“市场直接购电”离不开“大用户直购电”的规范框架,而有关规定可否做出调整将直接影响上述设想的结果,这里主要指的是,在《关于完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电监市场〔2009 〕20 号)中尚有着“发电企业直接向大用户供电的发电容量在安排计划上网电量时予以剔除”的规定。倘不能为,则只能仍然是风电企业来做供方,但应保障“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的落实,不能是直接售电了而弃风照旧。

当采用市场直接购电方式时,购电交易价格中一部分是输配电电价,这部分由非市场因素决定,另一部分是发电电价,可由购售电双方商定。仍对大工业用户用电方式而言,在考虑输配电电价(参考《电力监管年度报告(2011 )》,暂取0.15 元/kWh)后,那么风电供热市场直接购电的电价降低幅度亦可能在0.05 元/kWh -0.1 元/kWh 左右。

二、关系及统筹

总结三条具体政策可以看到,第一条“环境价值补偿”的利益关系简单明确,在现有管理框架下,只要有关主管部门认可则易于制定;后面两条“减免基本电价”和“市场直接购电”涉及面稍显复杂,甚至可能有与现行法规相冲突的地方,这需要做出更多工作;此外,有些政策的前提互有排斥,例如“市场直接购电”意味着供热电力可以不再是固定时段和稳定负荷,电网方面可能因此不再收获储能调峰作用,且承受线路容量成本也不会有明显减少,这种情形亦就难以同时适用电网受益补偿和减免基本电价的政策;更多地,第一条“环境价值补偿”还有另外一种情形,当同时实行“市场直接购电”且由风电企业为供方时,由于电力供热替代燃煤供热不再致使电网增加环境成本(前文相对0.09 元/kWh ),则此时所贡献环境价值实为0.14 元/kWh ,不过,考虑到实现如此补贴幅度的可能性较低,本文为此不再区分,且建议补贴统一取值为0.05 元/kWh 。

清晰起见,这里再以下面表格形式将所建议政策及可获得权益扼要列出:

不难看出,上述政策实际可归纳为两套方案:一套可谓“补贴加减免”,即“受益对应补偿”加上“减免基本电价”;一套则可称为“补贴加市场”,即“受益对应补偿”中首项“环境价值补偿”加“市场直接购电”。

还应指出,为上述政策拟议的权益虽有明细,但显然所建议数值还只是基于估算且偏于保守的,相关讨论更重要的是为政策支持提供某种思路。

结语

本文从风电供热的本源分析入手,认为风电供热本质上是电力供热。回顾国内风电供热现状,感觉存在一个误区,有关管理思路,包括业内观点,若只倾向于将风电与供热“拉郎配”,目前风电消纳及相关供热问题的困局会更加复杂化。

本文提出了解决风电供热困局的思路,即“回归电力,受益补偿,清理错项,直接购电”,由此更进一步给出了“受益对应补偿”、“减免基本电价”及“市场直接购电”的三条具体政策建议。

透过有关三条政策的阐释可以看到,风电供热项目可以相应减少0.1 元/kWh -0.15 元/kWh 以上的用电费用,果真如此,这无疑对于解困当前风电供热局面是一个大的利好。

(作者 :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杨建设)

原标题:风电供热之路该如何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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