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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围央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A级的“四大发电”对比分析

2015-07-01 07:52来源:中国能源报作者:李凤琳关键词:五大发电国资委央企经营业绩考核A级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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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今年2月份,国资委发布《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利润总额、经济增加值、经济增加值改善值的目标值比上年下降较多的企业,无论完成情况如何,考核等级不得进入A级。

在国企薪酬改革的大背景下,2014年的利润总额还将与企业工资总额挂钩。《通知》表示,利润总额目标值比上年增长的,工资总额按照行业工资增长调控线适用范围合理确定;利润总额目标值下降的,同口径工资总额不得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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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国资委开始对中央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进行年度考核和3年任期考核。2003年10月出台《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2012年12月26日经国资委第125次委主任办公会议第3次修订,2012年12月29日发布,即为《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30号,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分总则、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奖惩、附则5章47条,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制度;坚持将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同激励约束紧密结合,即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并作为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

《办法》称,根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得分,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分为A、B、C、D、E五个级别。基本指标考核得分低于基本分或考核最终得分低于100分的,考核结果不得进入C级。利润总额为负或经济增加值为负且没有改善的企业,考核结果原则上不得进入A级(处于行业周期性下降阶段但仍处于国际同行业领先水平的企业除外)。

原标题:五大发电四家入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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