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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重拳出击火电超标排放

2015-07-01 08:38来源:中国能源报作者:李凤琳关键词:脱硫脱硝环保部环保电价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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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环保部发布《关于对2014年脱硫脱硝设施存在突出问题企业予以处罚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指出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超标排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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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17家企业中,涉及单位最多的是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其所属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龙华吉林热电厂(龙潭发电厂)、吉林龙华白城热电厂、龙华延吉热电有限公司、北安热电有限公司、沈阳热电厂、吉林龙华长春热电一厂、双辽发电厂、康平发电有限公司和龙热电厂等10家单位涉及超标排放问题。

《公告》称,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2014年发电量68.3亿千瓦时,煤炭消耗量355.2万吨,燃煤平均硫份0.26%。1号、2号、5号、6号机组享受脱硫电价,6号机组同时享受脱硝电价。但经核查发现,1号和2号机组脱硫工艺简易,运行不正常,中控系统不完善,二氧化硫长期超标排放;1号、2号、5号机组未建脱硝设施,氮氧化物长期超标排放。此外, 龙华吉林热电厂、吉林龙华白城热电厂、龙华延吉热电有限公司等单位均存在未建脱硝设施的情况,氮氧化物长期超标排放。

据了解,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涉及单位数量排名第二。其所属的邹平县长山镇公共供热中心、邹平滨藤纺织热电厂、滨州北海公共供热中心、邹平县魏桥镇公共供热中心、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氧化铝配套一汽站、惠民县胡集镇公共供热中心、滨州市供热中心、滨州市公共供热中心等9家单位污染物超标排放等问题突出。

《公告》称,邹平县长山镇公共供热中心现有4台33万千瓦的燃煤机组,均于2013年7月建成投运,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仅4号机组建成SCR脱硝设施。全厂氮氧化物超标排放严重,且存在上半年无在线监测设备,下半年安装后维护管理不到位的现象。邹平滨藤纺织热电厂、滨州北海公共供热中心、邹平县魏桥镇公共供热中心、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等单位也存在类似现象。

《公告》显示,百万千瓦的机组也存在超标排放问题。广东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广东惠州平海电厂有限公司现有2台100万千瓦机组,分别于2010年10月和2011年4月建成投运,采用SCR脱硝工艺,享受脱硝电价。经核查核实,该企业2014年发电量91亿千瓦时,煤炭消耗量359.8万吨,脱硝设施运行不正常,投运率低,1号、2号机组脱硝退出时间分别为1024小时、676小时,氮氧化物超标排放。

原标题:环保部重拳出击火电超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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